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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市連山區公安分局執法犯法綁架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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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零七年七月二十日中午左右,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警察綁架了大法弟子岳鵬。指使這一事件的主要責任人有大隊長張軍、副大隊長劉士軍以及劉興成、趙連雙等人。岳鵬被綁架後關進看守所,隨後家裏被翻抄。他的父親岳雲林也被強行抓走,關進看守所,他的母親被迫流離失所。岳鵬的妻子已經懷孕六、七個月,由於無人照顧只好投靠親屬家,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從此四分五散。

這場災難是由於國保大隊的警察執法犯法造成的,整個事件過程中,警察們的每一步行為都違反了憲法、刑法等多條法律法規。

一.非法搜查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不得隨意侵入,非法搜查和查封」。

警察在非法抄岳鵬家時,首先撬開防盜門,又砸破木門,闖進房間,此為違法之一。第二,《刑事訴訟法》第111條規定:「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警察在闖進房間後,一沒出示搜查證,二沒有說明身份,就把岳雲林強行帶走,接著就翻抄家中物品。這又違反了《警察法》第22條(五)……「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第四,《刑事訴訟法》第115條規定:「對於扣押的物品和文件,應當會同在場見證的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三份,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兩份附卷備查」。警察違反上述法律,他們抄走了許多物品,沒有留下任何手續、字據。後來家人初步查點發現丟失VCD一台,大MP4一個,筆記本電腦一台,手機一個,激光打印機一台,大法書、紙墨等價值萬元以上,還有一個八千元的存摺也被抄走。其行為與綁匪無異,也和文革中「造反派」雷同。

二.非法抓人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身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警察不僅違反上述法律綁架岳家父子,而且在抓人時沒有出示「傳喚證」,「逮捕證」等任何有效執法證件。抓人之後也沒按法律程序通知家屬,甚至把人關進看守所時家人也不知道。這就不僅僅是執法犯法了,已經超過了黑社會綁架。

我們必須嚴正指出的是,法輪功雖然被迫害八年了,三千多名學員被害死,無數人致殘、被逼瘋、上百萬人被關進牢房,而且還被誣蔑為「×教」。但是一個讓人難以置信的事實是:迄今為止,我國並沒有經過法律程序認定法輪功是「×教」,也就是說,鎮壓法輪功是從來都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第一次將法輪功冠以「×教」二字的是江澤民,他在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國《費加羅時報》記者採訪時隨口說出「法輪功是×教」。《人民日報》緊接著發表了法輪功是「×教」的社論。《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立法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何其它機構、個人均無權立法」。無論江澤民個人還是《人民日報》它們都是在違法的對法輪功誣陷。

這也難怪連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警察八年來綁架、迫害幾百名法輪功學員,甚至造成許多死傷卻從來不依法辦案,實因無法可依。那麼重複使用文革中造反派「打、砸、搶、抓」的一套也就成了必然的了。這不僅是岳家父子的悲哀,也是中華民族的悲哀,更是對「依法治國」的極大嘲諷!

三.大法洪傳世界

法輪功在被殘酷的打壓中,現已洪傳世界八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港、澳和台灣,將「真、善、忍」的美好帶給全人類。受到全世界的歡迎,獲得各國褒獎和支持議案2723項,法輪功創始人還四次被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為了感謝和弘揚大法,許多國家和地區設立了「法輪大法日」、「法輪大法週」、「法輪大法月」、「李洪志大師日」等活動。大法的書被翻譯成30多種文字出版發行。修煉者中有國家元首、高科技精英、專家學者、富豪、商人和普通民眾。他足以見證「真、善、忍」的力量巨大,「佛法無邊」。這麼好的功法卻只有在中國大陸受到打壓是不可思議的,回首「文化大革命」讓人不寒而慄。

四.岳鵬是大法受益者

岳鵬從十多歲就喜得大法,少年時他就以「真、善、忍」為準則做一個好孩子、好學生,改掉了貪玩、好花錢的毛病,他誠實、善良、孝敬父母。不抽煙、不喝酒,沒有任何社會上的不良行為,是人們公認的好小伙。當大法被誣陷,受益者無處申冤時,他能依據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講真話、揭謠言、澄清事實真相,慈悲救人,是大善大勇之舉,是一種為他為公的精神,這正是失落已久的中華民族傳統道德的精神所在。

五.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的生命

我們深知「六一零」、「政法委」、「公檢法」及警察也是這場運動的受害者,而且是「重災區」。他們首先被中共媒體鋪天蓋地的謠言欺騙(如斂財、自殺、自焚等),接著就是高壓、株連、撤職、罷官及金錢引誘,一些(警察)人喪失了良知與道義,甚至執法犯法,充當打手、工具。其實這些人的命運是最悲哀的,他們可能會得到短暫的名與利,但最終將自毀,在文革後期,就有800多這樣的人被槍斃,成了可恥的替罪羊。

如今,迫害大法的江澤民及其主要幫兇已經在全球遭起訴,「世紀大審判」已經開始,江澤民正在向薩達姆走去。在這樣的大形勢下,遠離迫害,退出中共,善待大法是每一個警察最明智的選擇,其實從中共的黨政高官到民眾已有兩千四百多萬人退出黨、團、隊組織,還有更多的人已經和正在覺醒。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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