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農曆九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左右,易縣西山北鄉機場派出所4名惡警闖進大法弟子李雲霞家中,以李雲霞到易縣廟會去發資料為由進行抄家,翻箱倒櫃,搶走了所有大法書,同時將李雲霞綁架到派出所。晚上8點左右,李雲霞被惡警送往易縣拘留所迫害。
李雲霞在拘留所始終不配合警察的一切要求,遭到國保大隊惡警的毒打,臉上、身上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15天後,易縣公安局將她送進保定八里莊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李雲霞堅定信仰,拒不「轉化」,遭到勞教所惡警的各種酷刑的折磨。為反迫害,李雲霞曾多次絕食。一次,惡警對李雲霞進行迫害性灌食,把她的兩臂抻直銬在床架兩側的上方,雲霞要求上廁所,惡警劉子維不給她解銬,並用電棍電擊她。
由於長期的非法關押迫害,李雲霞的身體已經非常的虛弱,吃不進食物,吃了就吐,吃了就吐。即使這樣惡警還在強迫她做奴工,並揚言 「完不成生產任務就給你加期。」
家人去勞教所看望她時,見李雲霞面黃肌瘦,走路艱難,家人親自聽到監視她的惡人說:李雲霞不怕打。由此可知,惡警一定暗地使用過各種手段逼迫她「轉化」。
參加迫害大法弟子李雲霞的惡警有:劉子維、張國紅、李秀芹(已退休)、武文雙、劉姍姍、閆慶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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