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文編輯舉《長春朱淑雲遭迫害》的稿件為例,改寫文章的第一段(也叫導語),我看完這段以後,對於編輯所提出的理論了然於胸,他說:這一段可以有兩種寫法:1)簡述新聞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經過。2)簡述該事件最引人注目的地方。
接下來要怎麼寫?編輯說:「基本上就是以時間順序展開敘述朱被迫害的經過。」「如果不是這樣,那就應該調整順序,把重要的事情放在前面。千萬不要把新聞報導寫成一篇流水帳。」看到這裏,能夠印證我寫報導時的觀念跟思路是否正確。
編輯順便提到:「但是這類新聞畢竟是揭露迫害,所以我在描述惡警時也用了一些貶義詞。」以及,對於文章結尾的寫法,編輯也說:「因為畢竟是揭露迫害的新聞,我們可以加上句評論。」
這樣,讓我積存心中的疑惑,就是寫明慧網的報導類文章是否要百分百客觀的問題有了答案,找到了拿捏的分寸。不過,在記者伊安•約翰遜所撰《女士直到最後的日子仍說: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這篇報導法輪功的文章裏,我覺的似乎近於完全客觀的。
另外,看了這篇編輯修改後的文章,心裏有兩點疑問:一、文中似未提到朱遭綁架及刑訊等消息的來源,在新聞報導中是否須交代?二、文中只說朱在超市停自行車時被綁架的,為何無緣無故被綁架,以及遭綁架後為何拒絕透露姓名等均未說明,對於生活在自由民主國家的讀者是否易生疑惑?
我原是個新聞寫作的門外漢,自從寫報導類文章以來,自己一面觀摩媒體的報導文章,一面自己摸索著寫,迄今還是在學習的階段。目前我寫作這類文章的目標是,如何讓讀者喜聞樂見,在忠於事實的原則下,技巧的溶入大法的內涵、揭露迫害真相。
有時覺的,同樣的活動在許多不同的地方連續出現,假如都寫類似的東西,對讀者來說,也就沒有新鮮感了,於是嘗試從各地不同的民俗風情等切入,或是改變一下寫作的方式,不知同修們有沒有碰到同樣的問題。我在採訪新聞時,一定親自到現場,有了臨場感寫出來的報導,心裏才會踏實,有時在現場會發現新的新聞點,往往會有料想不到的收穫。
《明慧編輯手記》的做法,對像我這種摸索著寫作的人來說是一大福音,如能長期做下去,相信對專業能力的提升,會有很大的幫助。看了這篇《長春朱淑雲遭刑訊逼供 後被非法勞教》一文後,好像看到了大陸同修在槍林彈雨中寫文章;而我是背著相機在台灣這個自由的環境裏,輕鬆的捕捉鏡頭,其艱困程度相差何止千里,這是我寫完這篇文章後的感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