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最近發生的迫害與同修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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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最近我市發生了多起迫害情況。先是一個村子裏的兩位同修被綁架,經營救,一人當天返回,另一人在幾天後返回。再就是在六月十日,惡人綁架了多名學員,到現在還沒有放人。連續多起事件,我們是要在法理上好好想一想了。按一個協調人的說法,是不是我們整體上有了漏洞了。

首先,從大的環境上說,邪惡看到自己的末日來了,可能會更瘋狂,更沒有理智。在人這兒的表現就是,最近一段時間,總看到網上說:「從現在開始至奧運會,全國各地執法機構對異見人士特別是法輪功都會『從嚴處理』,從重迫害」,本地的甚麼所謂的「百日整治」等。那麼我們怎麼看待這一情況呢?怎麼才能做好呢?其實在師尊的講法中早就講過了,「要說怎麼樣做好,那就是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就是做的最好了。」(《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在這一點上,我認為,無論發生甚麼情況,我們就做好自己應該做好的「三件事」,沒有人敢動我們,沒有甚麼破壞正法的舊宇宙的神敢動我們。當然做的過程中心態要穩,念頭要正,即使我們有漏,也決不允許邪惡破壞,因為我們壓根就不承認它們,只聽師父的話。我們是修煉法輪大法,是按照新宇宙的特性「真、善、忍」的標準指導我們修煉的,我們是新宇宙的生命,是要進入宇宙的新紀元的;舊宇宙的破壞大法的舊勢力是已經定下來被淘汰的。它們怎麼還能管新宇宙的生命呢?不管以甚麼藉口來所謂的「為了提高」,也是在干擾,是在破壞。當我們真正把自己要成就的明確了以後,真正把自己看作師父的弟子,出了問題有師父在管,心性的提高有師父的安排。誰敢動我們?誰又能動的了我們?

當然,從我們自己的心性來說,肯定還是有我們要修去的執著。這裏把我看到的一些現象寫出來,與同修共同提高。

最近這兩次的綁架,都是與村支書的選舉有關,都是或多或少的參與了常人對村支書的選舉或控告。我想,我們不是不能控告惡人,也不是不能選舉村支書。但我們所做的一切都要以法為大。比如:我們可以對拉選票的村支書講真相,他的行為對他的利害關係。我們選誰當甚麼支書不是目地,我們的目地是做好師尊要我們做的三件事。在這一點上,師父在《在亞太地區學員會議上的講法》上說:「你們選了誰,作為我這個師父來講,我不能夠說大家錯了,我對這些事也不干涉,因為我叫你們走的就是在常人社會中修煉的這樣一條路,修煉者只能給社會帶來好處,在常人社會中修煉又不左右人類社會。」

同樣,常人控告惡人,是常人在按常人的法律來控告,我們最好不參與其中。當然如果是這個惡人對我們大法弟子做了迫害的事情,你也有證據,條件也成熟,那我們也可以控告他。但是前提是我們是因為他迫害我們,迫害了修煉法輪大法的人,我才用法律的形式來控告你,而不是混同於常人的打官司。我們控告的目地也不是必須要把他如何如何,或報復他,或解恨。我想這都不是修煉人應該有的行為。我們控告的基點是在救度眾生上。如果他因為被控告能明白真相,從此不再迫害,那是他的福份;如果其他人看到他被控告而明白真相,不再迫害,是我們講真相的結果。也就是說,我想,我們告誰都不是為了常人的所謂解恨、報仇、報復或甚麼不好的心。在常人這一個層面上,我們的出發點必須是善的,是為了別人好的。

想到這裏,我看到了自己對常人中的政治也有一定的興趣。每天都想上網看看誰誰又下台了,誰誰又死了,誰誰又自殺了,誰誰挨批了等。好像這些都是一些甚麼所謂的徵兆,是江魔不行了,它的黨羽也就開始一個個的報應了。把常人的政治,互相的整人,看成了迫害結束的一些徵兆。我看到這一點也是很危險的,也是對時間的執著,對甚麼時候結束迫害的執著。在這裏我又正自己的念頭:我不管常人的政治如何波動,那只能為我講真相所用,我的心不能被它所動。我就按師父要求的做好三件事,不管發生甚麼,只是穩定的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完成自己的史前大願。

同時,這次所謂甚麼形勢,我想正是我們講真相,清除邪惡的機會。以前師父也多次講過,我們的功在追找邪惡。那這次邪惡撲上來了,不管它看起來多麼凶險,多麼兇惡,不正是我們滅它們的機會嗎?以前還要到處去找它,它還藏起來。現在它跳出來了,我們不用到處去找了,我們就正念滅盡邪惡,不正合適嗎?以前想找它還不好找呢,現在它主動上門了,我們還有甚麼怕的呢?我建議從現在開始,我們回到以前邪惡最猖獗的時候那樣,每天每個整點都發正念,直到把它全部滅盡。

另外,我看到的一個現象,也是對我們這裏很多人都有影響的。我剛開始和本地的一名協調人接觸時,就多次聽她說過,和其他協調人的矛盾。有些文章都發到網上去了。我在這裏不想說雙方誰對誰錯。我只說,明慧網上有很多這方面的文章,因為協調人互相之間不配合,給本地證實法造成很大的困難,也給大法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各地都發生過這種情況。應該引起重視的。我想,不管因為甚麼原因,這種所謂的矛盾都是不應該存在的,都是必須化解的。我們看到這一情況的人,包括矛盾雙方,都把自己放在其中好好的想想,如果因為我們執著於自己而給大法,給本地的同修造成損失,我們承擔的起嗎?作為協調人,大法給了你那樣的智慧,讓你能認識那麼多的同修,我想不只是讓你做工作的,而是讓你在其中修煉,提高自己,去自己的執著,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也是你們的責任。就比如說,一個人做了很多工作,全國乃至全世界的廟都是你一個人蓋起來的,但是心性沒有提高,你能成神嗎?

「建廟拜神事真忙,豈知有為空一場;愚迷妄想西天路,瞎摸夜走撈月亮。」(《有為》)關鍵是在做協調工作中,要注意把自己的執著心找出來,並修去它,才真正的在樹立自己的威德。

作為我們看到了這一現象的同修來說,我們也要把自己放在其中悟一悟。他們雙方的矛盾持續這麼長時間了,我們在其中起到了甚麼作用?「當出現任何矛盾,出現任何事情,我告訴過你們,除了兩個發生矛盾的人要找自己的原因,第三者都要想想自己,為甚麼叫你看到?」(《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我聽其中一個協調人,有誰誰也認為她的對,有多少人認為她的對。我想肯定也有認為另一方對的一些人。那麼所有這些人,是站在法上看待這件事,對大法負責的立場上真正為了這個環境負責呢?還是有了人心,找自己認同的觀點,人為的分成了兩派,讓矛盾更激化了呢?我們在助師正法。我們過去的為私的想法都是舊宇宙的變異了的不好觀念,是要正的對像。當看到其他人有執著自己,執著自己的觀念,執著自己如何如何正確時,我們是不是也應該把這些不好的變異了的觀念正過來呢?同時是不是我們自己也有和他們一樣的執著自己的心呢?是不是他們的其中之一的想法符合了自己的想法,我們就說他對呢?而沒有用大法來衡量?

提醒同修:一、我們是師尊的弟子,沒有甚麼邪惡配所謂的考驗,因為它們都是定下來要被滅掉的。已經敗壞了的怎麼還配所謂的考驗正走在神路上的修煉者呢?二、我們要在任何情況下,包括同修之間的所謂矛盾中,修去自己的執著,做好師父要我們做好的三件事,才是最安全的。

另一位同修還有一點想法供參考:提醒大家多看書學法,遇到矛盾看自己,從法中找答案。還有就是讓那些被抓的同修家屬去要人,但不用非告訴他們自身是否修煉。比如去找村幹部講真相,表面是告訴他們選誰、怎麼選和我們沒有關係,可是我們支持善良的好人,你這麼迫害我們以後即使不記恨,可是那些家屬或者親戚朋友呢,你們這樣做不是在樹立敵人嗎,抓幾個人得罪很多人划不來。

以上只是我在自己所在層次的一點體會,有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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