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公民報五月二十九日報導了薄熙來被送達法庭訴狀一事。報導說,法輪功學員指控薄熙來犯有反人類罪,並在渥太華一家旅館的電梯間將訴狀遞交給薄本人。
文章說,法輪功學員指控薄在任大連市長和遼寧省省長期間,策劃、領導了恐怖行動。金蓉女士(Rong Jin)表示她因煉法輪功於二零零零年受到折磨,並曾兩次被監禁在大連監獄,她要求薄熙來賠償六百二十五萬美元。
渥太華著名人權律師格林斯邦(Lawrence Greenspon)表示,薄要在四十天內要作出辯護,否則金蓉女士可以要求法庭進行缺席審判。他還表示,金蓉女士在加拿大起訴薄,因為金蓉女士現在仍然受到迫害。
金蓉女士說,「每當我想起在大學時在中國的遭遇,都會做惡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