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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要求西班牙行使司法管轄權 逮捕薄熙來(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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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10日】(明慧記者編譯報導)在中共商務部長薄熙來即將隨胡錦濤訪問西班牙前夕,西班牙法輪功學員於2005年11月8日向最高法院遞交控告薄熙來群體滅絕罪訴狀。法輪功學員說,根據西班牙憲法法庭最近的判定,西班牙可能會對薄熙來採取行動。


媒體採訪代表法輪功學員的律師

法新社2005年11月8日報導,星期一,西班牙法輪功學員警告中共商務部長薄熙來,如果它前來西班牙,將面臨被拘捕的可能。

胡錦濤一行預計將於11月14日至15日在西班牙進行訪問,西班牙法輪功學員說,他們將要求西班牙根據新頒布的法律逮捕薄熙來。

法輪功說前遼寧省省長薄熙來,要對上百名法輪功的支持者在被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負責。星期一,法輪大法的網站上顯示被迫害致死的人數達2747人。

法輪功學員在一項聲明中說,行使普遍司法管轄權適用於群體滅絕罪,依據最近憲法法庭對危地馬拉一案的判決,西班牙對此有司法管轄權限。

聲明中:「因此,如果薄熙來踏上西班牙國土,我們要求法官立即將其拘留。」

法輪功學員說,西班牙憲法法庭最近判定,西班牙法庭有司法管轄權去調查和起訴那些犯有群體滅絕罪的罪犯,即使這些罪行發生在西班牙以外,也不論被告或原告是哪國公民。這一判定將使西班牙可能對薄熙來採取行動。

星期二,西班牙法庭將審理15名原告提出的起訴,他們說他們是發生在中國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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