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會兒,病女換了一身整潔的衣裳,儀態大方,清秀莊重,看不出是有病的樣子。她見到孫士道,便主動的講:「我家四口人,都沒有罪,被王提刑冤殺,死於非命;我已向天帝申訴,有理由索回命債,方可了結。請法師不要干涉!」她把胸部的刑傷,展示給孫士道看了,說:「我等遭此酷刑,這冤仇怎可放手呢?」孫士道明白了他們的遭遇,表示同情和理解,對她也作了開導和規勸。
孫士道又另外對王提刑講:「你還記得當年在南劍州(今福建南平)所發生的事嗎?」王提刑想不起來。孫士道把手掌攤開讓他看,手掌中早寫了四個人的姓名。王提刑看後,點頭不語,表現出非常後悔和恐懼的樣子。
原來這個王提刑,過去在南劍州任職期間,那裏發生過一樁盜案。他親自辦理此案,冤殺了夫婦二人。他們的女兒出嫁在鄰村,聽說父母被殺害,趕來哭訴,痛罵王提刑冤殺好人。王提刑大怒,把她也加以毒打和殺害。這女子正在懷孕,所以說,王提刑實際上是冤殺了四條人命。
這時孫士道對王提刑講:「你們以後不要再找我,恕我無能為力了。」因為他心裏明白:冤殺好人,是必須償命的,這是天理!果然,不久以後,王提刑就死了。那位病女,也完全恢復了正常,依然清秀莊重。(事據《夷堅丁志》第二卷)
這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