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的一天,我和愛人因家務事鬧矛盾,最後打的不可開交,一氣之下雙方都同意離婚。在日莊法庭,我們倆口子說明了來意和各自的理由後,辦案人員很快同意給我們辦理離婚協議,就等著我們交納600元錢的手續費了。
離婚本來就是人生中的悲哀和不幸,可我萬萬沒想到在這不幸中共產(邪)黨還要勒索我一大筆錢財!要知道我是一個甚麼本事都沒有,只靠種地養活五口人的農村莊稼漢,這600元對我來說可不是個小數目啊。
就在我騎摩托車帶著愛人回家取錢的路上,跟一輛飛馳的北京福田車相撞。據目擊者說:由於雙方行車太快,我們兩人騰空而起,我被撞出去18米遠,我愛人被撞出去22.5米遠,汽車擋風玻璃變成了豆粒大小的碎渣子,車前端被我們倆口子撞進去一個大坑,我們倆當場昏死。在場的都說:這兩人完了一個也活不了。
家住萊西市店埠鎮的肇事司機,嚇得臉色蒼白,打了急救電話。幾個小時後,當我醒來時,才知道自己躺在萊西人民醫院的病床上。我慢慢睜開眼睛,伸伸腿,強忍劇痛,活動活動腰、胳膊、手腕及其它部位都聽指揮,心中暗暗高興,真不知究竟是禍是福啊!我愛人也只是一點頭皮外傷,縫了幾針,身體其它部位完好無損。
第二天大夫對我說:昨天一天因交通事故入院的共有八人,生還的只有你們兩個。唉!你們倆口子真是福大命大啊!
「帶上護身符,誠心記住『法輪大法好』,急難之時你會得到救助。」大姐的話頓時浮現在眼前。我急忙伸出活動起來還有點酸痛的手去摸裝在兜裏的護身符,一陣熱淚奪眶而出……
謝謝大法!謝謝李大師救命之恩!
出院那天,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察問我有甚麼要求,要多少補償費,他好給處理。警察告訴我每人最少可以休息兩個月,誤工費按每天30元算,在加上生活費和其它等最少我可得一兩萬元。
我和愛人商量:只要司機承擔三千元錢的醫療費,多一分錢也不要。臨別時司機拉著我的手說:「大哥,你可真是個好人啊!我一輩子也忘不了你。」醫院的大夫和警察他們背後議論紛紛:這倆口子可能是煉法輪功的吧!
我告訴他們:我們倆口子不煉法輪功,但法輪功的小報(真相資料)我們可沒少看,我們知道「法輪大法好」,我們是法輪大法的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