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身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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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

(一)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新民市新農鄉靠山屯發生了一起車禍。一群人坐三輪車去給人打工,上馬圈子給人放樹,車上坐了十一人。在途中司機說看不清前面的路,車就翻了。整個翻了一圈。四人重傷,六人輕傷,一人卻沒事。最嚴重的那四人現還在醫院,一人做了開顱手術,腿部骨折,肋骨折了兩根。其餘的有腿折的,胳膊斷的,還有腿瘸的,唯一啥事沒有的那個人身上帶著大法真相護身符,也退了團。

回家他對他媳婦說:我沒有事,是李老師保護了我。

(二)

(根據孫大姨口述整理)

小雪的爸爸在駐威海的解放軍某部工作,小雪的媽媽是位家庭婦女,因孩子還小一直在家照顧孩子。

離小雪家不遠住著一位老年大法弟子,這位大姨因照看外孫和小雪的媽媽接觸的機會比較多(天暖和時兩個孩子常在一起玩耍)。交往中這位大姨給小雪的媽媽講了大法真相並給了她一個護身符,還勸其退了團。在對小雪爸爸勸退時,小雪爸爸因懼怕遭惡黨迫害未敢退黨,但他對大姨說「我不會舉報你的」。

二零零七年新年放假,小雪一家和另外兩個朋友一行五人借單位的車結伴外出旅遊,途中發生了車禍。車子受損很嚴重,車裏的五人卻安然無恙。

事後,小雪的媽媽找到大姨,說車禍發生時她一直在心裏默念「法輪大法好」,雖然對方的車也受損嚴重,可對方並未刁難,單位也沒為難他們一家,事情處理的很順利。

「看來護身符真管用!」小雪媽媽感慨的說。大姨告訴她回老家過年時要給親戚朋友講真相、勸三退,會得福報的,她高興的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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