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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城市團結鄉三名法輪功修煉者遭受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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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

1.王桂華,女,38歲,家住雙城市團結鄉富國村。2005年1月15日,她與三位大法弟子去杏山鄉雙山村向民眾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當地惡人舉報,被杏山鄉派出所用麵包車將她們四人劫持到鄉派出所,遭到惡警拳打腳踢。當天下午被轉送到雙城市第二看守所,18天後又被轉送到哈市萬家勞教所,非法判刑三年。

王桂華95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受益無窮。99年7月20日,大法與大法弟子遭到誣陷和迫害,她於2000年農曆正月初六,依法進京上訪,為師父和被抓的大法弟子鳴冤。在北京被抓後,被遣返雙城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四十多天,罰款勒索金額不詳(因還在獄中)。同年10月2日被非法判勞教,2001年1月21日被送到萬家勞教所,2001年7月被放出。

2005年2月,王桂華被非法轉送到哈市萬家勞教所,遭受著人間地獄的痛苦。在那裏惡警時常逼迫她寫對大法師父和大法不敬的話,不寫,就打她、罵她,用電棍電她,受盡了折磨。每天她被強迫勞動,從早上五點一直幹到晚上十多點鐘,有時幹到後半夜一點半。

2.汪秀豔,女,43歲,農民,家住雙城市團結鄉宏升村,96年喜得大法。得法前有嚴重的肺結核病,脖子部位的淋巴結都出頭了,流膿水,每年的醫藥費就得幾百元甚至上千元,而且還得去醫院幾趟,家裏的收入幾乎都給她看病用了。得法後她嚴格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做人,做一個說話處事為別人著想的好人,她滿身的病也隨之消失了。

99年7月20日江澤民一夥開始迫害法輪功。要求每一個煉功人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古語講: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何況法輪功教人做先他後我的好人,而且她在大法中受益的不只是健康的身體、家庭的和睦,而且還讓她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也就是為甚麼而活著。

由於大法無端的遭到鎮壓,村裏幹部,加上派出所的人逼寫「保證書」,2000年正月初六她依照憲法的規定進京上訪,她要向最高權力機構講清法輪功不是甚麼「教」,這也是官方和百姓眾所周知的事。到了天安門廣場一看全是警察和警車來回穿梭。當時也有一些大法弟子來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相,告訴政府不要非法鎮壓法輪功,可都被抓了,她也未能倖免。

惡人把她關了3天,轉到駐京辦事處的人手中,遣返雙城看守所,在那裏被非法關了46天。在這46天裏受盡了警察的毒打和辱罵,後來又被送到團結鄉敬老院非法關押,那裏便成了臨時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監獄。辦洗腦班強制「轉化」。但她從來就沒有放棄過自己的信仰。即使是強制也不能改變她要做一個真正的好人的意志。被非法關了45天,放回家。

2001年1月21日,她又進京上訪,又被抓了,送到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就在2004年2月28日那天中午,汪秀豔在家給丈夫、孩子準備午飯,本村書記劉長春帶了8個人開門進屋說是雙城分局和團結鄉派出所的,後得知派出所的人是艾長彥和周文斌,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便把汪秀豔抓走了。把與法輪功有關的書籍全翻走了,還要拿她家的一個舊錄音機。她丈夫說:放那,那是我兒子的,這才沒拿。抓走後關到雙城第二看守所12天放回。因汪秀豔根本就不聽警察那一套,甚麼「保證書」,「不煉的」,她開始絕食,最後她吐了血,金婉智、張國富才同意放人,到家不到3天,以給她辦保外就醫為名,到她家來看一看,兩個自稱是雙城公安局的人說:汪秀豔要是沒事還得跟我們走。她早知道惡黨會再來,所以她很巧妙的躲了一次。

2004年秋忙時(10月13日)汪秀豔在地裏幹活,回到家剛吃過晚飯,還沒收拾完碗筷,本村的村長付國祿和鄉派出所的艾長彥、周文斌和雙城公安局的幾個人又闖到她家,也沒出示任何證件和法律文書就把她強行抓走了。而且艾長彥和周文斌等人還說領導要找她談話。當她兒子知道此事後,便追到團結鄉派出所,等了一會兒,當晚8點30分艾、周等三人回來了,汪秀豔的兒子問:我媽呢,不是說找談話嗎?艾說:沒辦法,開始是找談話,可局長問人抓到沒有,說抓到了直接送雙城。艾長彥還假惺惺的說:沒事的,你媽幾天就能回來。在雙城期間,汪秀豔的丈夫、女兒、兒子曾多次到看守所要人。但金婉智、張國富都不讓見,還說:我們只管關押,人已送萬家了。幾經周折才確知汪秀豔又被送萬家勞教所被勞教了。

在這裏要說的是本村書記劉長青、村長付國祿二人,為了那個比芝麻還小的官,就出賣自己的良心,你們可知汪秀豔的兩次被抓給她的家庭帶來多大的痛苦。女兒、兒子因母親常年不在家,在外打工,丈夫一人在家幹活,回家還得自己做飯。你們也有家庭、孩子、老伴,汪秀豔家的痛苦是江澤民一夥鎮壓法輪功造成的,而你們卻充當了江澤民的劊子手。善惡到頭終有報,多行不義必自斃。如何挽回你們的過失,現在還有機會,當惡報連連之時一切都晚了。天滅中共在即,共產惡黨自保都難,誰能保你們?

3.鄒國晏,男,53歲,農民,家住雙城市團結鄉春光村。鄒國晏於95年末有緣修煉法輪功,煉功後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惡習全部改掉。平時為人處事都為別人著想,從不斤斤計較,從中受益匪淺。

在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鎮壓十分猖獗時,2000年農曆正月初六,鄒國晏依法進京上訪。因自己煉功後身心受益,向國家政府部門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並說了法輪大法好,就被天安門廣場惡警截住,押送到雙城駐京辦事處,後被綁架押回雙城市第二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惡警從刑事犯中挑選最惡、最兇、最沒有人性之徒來進行殘酷迫害、強行轉化鄒國晏。誰幹得兇、幹得殘忍,就給他們多減刑。

犯人為了減刑,他們拼命想著花樣迫害大法弟子。有一次,犯人把鄒國晏的五指緊緊並攏捏住,然後把牙刷桿插入指縫中,猛勁轉動。只轉幾下就皮開肉綻,鮮血直流,他們還接著轉,疼的他剜心透骨,撕心裂肺,白骨外露,血流如注。就聽他聲聲慘叫之後,暈了過去。

還有一次,幾個滅絕人性的犯人在警察的指使下,用繩子把鄒國晏捆綁起來,然後用鞋帶把他的小便綁上,使勁向下拽,把他疼的死去活來。可那幾個犯人卻獸性大發,笑得前仰後合說:這回咱哥們能減兩個月刑了吧。把他疼得二目瞪圓,大汗淋漓,在慘叫聲中昏倒過去。在這裏,他們變著法的整整折磨了他45天後,又被押回本鄉敬老院看管(鄉設的臨時監獄)。在這期間被鄉政法書記趙玉昌勒索一千二百元錢,數天才被放回家。

這就是在人間地獄裏上演的一幕幕悲劇!它能給人帶來怎樣的思考呢。

2000年7月在哈市開了一次誹謗法輪功的畫展,鄒國晏為法輪功澄清事實,前去向民眾講清真相,遭到警察的綁架,把他非法押送雙城看守所,遭受了種種非人的折磨,15天後才被放回。

2001年6月15日在韓甸鎮鄒國晏又被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雙城市看守所。除受盡了上述的折磨外,每天都要加上一兩種酷刑。其中一種最殘酷的是老虎凳,他們強行把他綁在老虎凳上整整連續15天,真是死去活來呀!最後他被非法判了9年徒刑,關進了大慶監獄二區監室。在這幾年裏,親屬多次向雙城看守所要人,他們就是故意隱瞞實情,今天說在這,明天說在那,使得家屬不知道他的去向,多次徒勞往返,勞民傷財。家中只剩下一個十來歲的孩子,無人照看,只好寄養在哥哥家中。後來家屬像大海撈針一樣,吃盡了千辛萬苦,終於在2005年6月從大慶監獄找到了他,父子這才相得一見。

法輪功是佛家大法,只是讓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可卻被邪黨如此慘烈的迫害,天能不滅邪黨嗎?天滅中共已成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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