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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邪黨法院非法秘判多名大法弟子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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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近日,山東青島市邪黨法院以莫須有罪名,非法判處多名法輪功學員重刑。

其中青島市女大法弟子王淑蘭被非法判刑十七年;青島市大法弟子王康寧被非法判刑九年;即墨市農業銀行員工、大法弟子李敏被非法判刑六年。這幾位大法弟子均已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迫害半年之久,最近對他們的非法審判是秘密進行的。其餘詳情待查,望知情者提供詳細信息。

在近幾年中,青島有關當局多次對大法弟子非法判處重刑,希望引起青島當地和有關同修關注,加大對邪惡勢力的曝光力度,徹底清除邪惡存在的因素。

再次正告青島有關當局,不要以為非法判處重刑,就可以恐嚇住大法弟子講真相救眾生的步伐,因為大法弟子是懂得生命真諦的修佛之人,世俗間的一切,包括以性命相威脅,都絲毫改變不了他們對大法堅如磐石之心,你們更改變不了中共邪黨即將被上天神佛徹底滅盡的下場。相反,你們這只是在給自己增加無盡的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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