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馬三家女子勞教所女一所迫害大法學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五日】2006年2、3月份左右,馬三家女一所惡警指使普犯將本溪55歲的大法弟子信淑華(音)的衣服全部扒光,扔到廁所,將門窗打開,凍了她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同年6月一大隊大隊長張軍(女)用電棍電擊大法弟子張競豔,並指使惡警將她吊銬數日;大法弟子王慧南看到惡警殘暴對待學員,用日記的形式表達對惡警惡行的不滿,被一大隊副大隊長董彬發現,威脅她這些只能裝在心裏不允許寫出來,並暗示以後再寫,到期不讓回家。

馬三家女子勞教所女一所(關押普犯的地方)每天早上6點半開始出工幹活。除吃飯、方便時間外沒有休息,一律做奴工(做軍大衣,棉花有毒,很多人過敏),通常幹到半夜才收工。

被關押者疲勞過度完不成任務便會遭到加期、打罵(代工當著警察的面打學員,警察給撐腰)、搧嘴巴、體罰(延長勞動時間,有的人經常下半夜三點才睡覺)、電棍電擊、掐細糧(把一天當中唯一頓吃細糧的機會給剝奪了,也就是說一天吃三頓粗糧,還得到眾人前面蹲著吃)。

勞教所給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伙食太差勁,每天一頓細糧,兩頓粗糧,菜裏幾乎看不到油。因為吃不飽,普通勞教人員不得不花高價買教養院內部賣的東西。教養院警察把勞教人員當狗看。平時警察值班吃的、用的都是勞教人員花高價提供,警察的衣服都是勞教人員給洗,飯缸都是勞教人員給刷;累了強迫勞教人員按摩,連洗腳水都是勞教人員給倒。有門路的做錯事也不加期,分隊長不敢隨便處罰。經常挨打的都是沒有家屬接見的窮人,警察的一切就是向錢看。

女一所裏不僅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還非法劫持了許多基督教徒,她們都是當地被湊數並被誣陷成邪教送進教養院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