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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亞人權監督機構抗議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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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7日】印度尼西亞人權監督機構於2006年7月20日致信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強烈抗議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侵犯。該機構還呼籲印度尼西亞總統對中國政府(中共)人權侵犯的行動提出強烈抗議。信件全文如下:

編號: 085/SK/SEK/IMPARSIAL/VII/2006
日期: 2006年7月20日
附件: 一宗
事項: 對中國政府嚴重侵犯法輪功人權的行動表示強烈抗議

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
胡錦濤先生
北京─中國

敬啟者:

印尼人權監督機構(簡稱IMPARSIAL)從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獲取的信息表明,中國政府對中國的法輪功學員任意的施行系統性並廣泛的拘捕、扣押、虐待及殘殺,並對他們進行攻擊。

基於上述報導,中國政府特意的並已實施了下列的行為:

1) 建立集中營及監獄,將法輪功學員關進其內,被關押的學員遭受嚴酷的折磨並成為公安人員殺害的對像。
2) 被特令對法輪功學員施行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國家機構,其中包括:610辦公室、司法部門及政法委、法院、國家公安局、派出所、市政官員及警察部門。
3) 把醫院及精神病院當成扣押法輪功學員的場所。有充份的跡象顯示這些地方被利用來強行摘取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用於移植手術的需要。
4) 設立各種虐待中心及洗腦班。

就上述做出的種種惡行,已明顯的觸犯了人權並成為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此舉大大的違背了國際人權宣言,公民及政治權利協定以及反迫害公約。

鑑於印度尼西亞作為聯合國的成員擁有責任尊重人權,正如國際人權宣言所做出的保護,同時印尼也成為批准公民及政治權利協定和反迫害公約的國家,因此,印尼人權監督機構催促印尼共和國總統,就中國政府對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施行嚴重的侵犯人權,向中國政府提出強烈的抗議,呼籲中國政府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暴行,並要求把嚴重侵犯人權的行事者即刻繩之以法。

以上是我們表達的催促,希望能獲得重視並致謝意。

印尼人權監督機構敬上

署名: POENGKY INDARTI 法學士
(對外聯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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