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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國會及政府官員:法輪功在印尼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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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2002年8月25日,印尼法輪功學員為慶祝印尼國慶57週年,參加了民間組成的花車遊行隊伍,卻遭到中國駐印尼大使館的無理干涉。主辦者在中國大使館的脅迫下不得不取消了法輪功花車遊行的節目。大使館的這種無理行為引起地方政府的不滿。

印尼中央政府也對此事給以關注。因法輪功學員的呈請,國會第一委員會近日舉行「府會工作會議」,第一委員會主席對出席會議的外交部長提出質詢:法輪功沒有政治目的,是性命雙修的功法,能祛病健身。要求外長說明法輪功團體的活動為甚麼在參加國慶遊行前被臨時取消。

外交部長答覆說,法輪功活動並無違背國家原則,法輪功也不是政治團體。外交部長強調:法輪功沒有政治背景,法輪功的活動可以「繼續進行」。

對於國會主席提出是否受到中國大使館壓力一事,外交部長承認中國大使館的確關注這件事。

這是國會第一委員會在「府會工作會議」上第二次提及法輪功問題。在此之前,警察總長在「府會工作會議」上就法輪功問題也曾受到國會第一委員會的質詢。警察總長明確表示,我們對法輪功進行過調查,法輪功沒有問題,法輪功在印尼是合法的。

這次「府會工作會議」與以往不同的是,印尼法輪功學員被邀請列席旁聽。當會議結束時,國會第一委員會主席說,現在台上穿黃衣服的就是法輪功人士,請法輪功人士站起來。這時,會場掌聲四起。這掌聲顯示出印尼國會和政府官員對法輪大法的逐漸了解和支持,也是對印尼大法弟子的講真相的努力的肯定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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