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說我修大法後變了,我確實是變了。身體變健康了──原來我身上的多種疾病在修煉大法不到半年後,都不翼而飛了,我走路一身輕,精力充沛。脾氣變好了──我原來性急,性情暴躁。通過學法修煉心性,脾氣變的溫和多了。家庭變和睦了──修煉前我總是要求別人嚴,對自己寬,家庭戰爭不斷,我的家處於破裂的邊緣。修煉後有問題找自己,對自己嚴了,對別人寬了,我煉功7年了,從未和我愛人吵過架。鄰里變親熱了。我嚴格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做事先考慮別人能不能承受,隨時保持一顆慈悲的心、一個祥和的心態,不記不報,所以我的左鄰右舍、樓上樓下的人和我關係都很好。不管是我的同齡人還是年輕人都願意和我住鄰居,特別是那些年輕人說,和我做鄰居是福氣。我也覺的心胸變開闊了,能包容別人的不足。
這些變化全來自大法。從得法那天起,我每天都抓緊時間學法。在家裏,一般不再把時間花在看電視、看常人的書、報、雜誌,一有空就讀《轉法輪》;上班時有事就認真辦,沒事時別人吹牛,我就讀《轉法輪》。後來覺得抄《轉法輪》可以加深記憶,我就開始抄。2000年3月,惡警辦洗腦班,我把手抄的《轉法輪》帶進去,每天休息時,除了給那些組織辦班的人講真相,其餘時間抓緊背法。邪惡「辦班」,我就背《轉法輪》,辦了5天班,我就把第二講背完了。到2000年底,我把《轉法輪》通背了一遍。凡是師父的新經文,短一點的立即背,長一點的反覆讀。到2002年我又背了兩遍《轉法輪》。2005年底,我又開始背,現已背完一遍,正在背第二遍。
由於我比較重視學法,無論師父要求我們做甚麼,我就想:作為大法弟子,按照師父的要求乖乖的做就對了。7年來,我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
2001年5月,師父要我們發正念。或許是因為那時邪惡因素太多,我發正念時腿疼痛難忍,特別怕盤腿,但越怕盤我偏要盤,再痛我也按統一的時間發正念。我還自己儘量堅持每個整點發正念。
學法和發正念跟上,講真相效果就好些,這是我的切身體會。從2000年開始,發真相資料,貼不乾膠,掛條幅,我每天都要出去做。哪天法學的好,哪天做講真相的事就順。除了從資料點拿資料外,從2003年底開始,我自己買了一枝筆,買一些二指寬的雙面膠,寫上講真相短語,每天寫10多條,在發正念後就出去貼,貼完回來正趕上下個整點發正念。有時出遠門我也帶上,走到哪做到哪,到哪兒都可以證實法。
學了《快講》這篇經文後,我更感到講真相的緊迫,加快了講真相的步伐,除派發真相資料外,我用更多的時間面對面的講真相。菜市場、環城車、三輪車、出租車、娛樂場所、吃飯桌旁──都是我講真相救人的場所,給他們講大法被迫害真相,講天安門自焚真相,講三退。我碰到的每一個人,都是師父安排來得救的,所以,我不放過碰到的每一個人,不放過每一個救人的機會。不管他的職位高低,年齡大小,被我碰到我就要救他。師父在《轉法輪》中說:「修在自己,功在師父,你有這個願望就可以了。而真正做這件事情,是師父給做的,你根本就做不了。」我講三退,真正感到是師父在幫做,所以每每都是幾句話就講退一個人。
修煉七年多了,我的所有變化都是因為聽師父的話,照師父要求做好三件事中修煉的結果。常人看到的只是表面的變化。而修煉人要從本質上變,真正變為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想想自己還有那麼多的執著,離法的要求還差那麼遠,特別是遇事急、有問題不讓人說等等,明明知道那些不是自己的東西,分清了不是自己又不能把它徹底去掉,有時甚至魔性大發,完全不像一個修煉人,事後又痛悔不已。但是,修煉再怎麼難,也難不倒堅修者,有師在,有法在,我相信我一定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