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一定要講明白講透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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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25日】本地有一位老年同修,孫子上幼兒園,同修在接送孩子的時候,只要有機會,就給幼兒園老師講真相,並且有了真相材料,就給老師一份看。這個老師不但退出了邪黨,有一次到村委會辦事,主動的講大法真相、講《九評》與《江澤民其人》。村委會的人問:「你煉法輪功吧!」此老師說:「我不煉,但是我知道法輪大法好!」

再一事例,本地有位同修,經常用電子郵件給他的兩個同學發真相(沒有安全條件發送電子郵件條件的,不要盲目效仿),結果是他的同學,一個把真相材料打印出來,在辦公室的同事中傳看;其中一個同學也是隔三差五的就在辦公室的同事中講真相。

還有一同修,經常給碰到的常人講真相,結果是其中一個常人主動幫助其他常人安裝調看新唐人的節目;另一常人見人就講大法真相,看到污衊大法的標語就主動擦去,還主動出去噴寫「大法好」之類的標語。

……

這樣的例子很多,不再舉了。我們在講真相的時候,也不妨向這些同修借鑑一下,只要有條件,就給能接觸到的常人把真相講透徹了。不要覺得他(她)明白了,就不講了。如果真正的把一個常人講明白了,那這個常人本性的一面一定會發揮作用,在日常生活中會主動的正面宣傳大法,幫助講清大法真相,從而對我們講真相的事,起到一個滾雪球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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