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常人解釋為甚麼退黨必須要發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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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3月28日】有的人認為自己已經很長時間不交黨費了,按照它的規定早已不是黨員了,或者年齡上已經超過自動退團(隊)的年齡了,已經不是團(隊)員了,用不著聲明,沒必要走這個形式。

針對這種想法,我是這麼說的:自動退黨(團、隊)這種形式本身就是它所規定的,所以認為自動退黨就算真正退出了,其實還是走它規定的形式、步驟,執行它對你的要求,從某種程度上講等於還是認同它,並不是自己主動的退出它。只有主動發表聲明退出邪黨(團、隊)才是真正的否定它、退出它。並且當初入黨(團、隊)宣誓時,發誓為它奮鬥終生,不惜為它付出生命,其言外之意就是你將來即使自動退黨(團、隊)了也要聽它擺布,它命令你幹壞事你就得幹,叫你活你才能活,叫你死你就得死。所以要有一個方式來徹底的否定當初的毒誓,這就是退黨(團、隊)聲明。

不想發聲明「三退」的人往往都是有顧慮,我會對他說:退黨可以用假名、化名,同樣有效。而且很多古老預言中都說天要滅中共,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聲明退出它了就可以使自己的將來得到保證,又不會影響你甚麼,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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