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書信講真相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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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1月30日】利用書信方式講真相我們從2003年就已經開始做了,已經發出幾萬封信了,一直做的比較順利。今天讀了211號《明慧週刊》關於「法輪功學員寫的信比較容易識別」的問題提一點建議。

我們的做法是經常從報刊、雜誌、電話簿、親朋、熟人生意店鋪、廣告、企、事業單位、還有大法弟子的幫助等等各方面廣泛收集通信地址和人名,這樣寄信和收信的地址、寄信人和收信人就都有了,然後,用不同地區的地址互相通信(一般電話簿和電話簿黃頁,如、體育、文教、工業等等也都有)。例如:信從甲地寄信給乙地,如果乙地的收信人工作有變動或甚麼原因信無法收到,有可能就會返回到甲地,甲地的誰就可能看到,這樣就會減少真相信件的損失,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是給我們當地寄信,如公、檢、法、政府機關、工商、稅務部門、文教衛生、企事業單位等等,做法是從周邊城市向裏寄信,盡可能找相關的單位和同行業的部門,這樣做容易收到信。或以親屬、同學、節假日以學生給老師的名義等方式寄信,這樣也容易收到,關鍵是我們要在講真相方面多用大法給我們的智慧,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

至於說筆跡可以找多個同修或支持大法的家屬朋友來幫忙,為了講真相我們自己也可以練習幾種字體,我想這是能夠做到的。其實這還是一個多用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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