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賣耗材的同修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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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18日】在今年年初,聽A同修說在賣耗材的某大廈中,有一個商家是B同修,就找到那兒去買耗材。一提A同修的名字,B同修知道我也是大法弟子,就以成本價把兩瓶墨賣給了我,只相當於市場價的三分之一。當時我很感動,我們的同修真的對自己嚴格要求,不執著於錢財,把方便讓給了別人。但我又一想,這麼低的價,長此下去會不會影響同修的買賣?就想多給她點錢,但B同修說很多同修都上她這兒來,都是按成本給的。

我想,從B同修角度上講,這是正念正行,無私付出,但從我們角度上衡量,我們是否太自私了,沒有為B同修著想?經營耗材是B同修的工作,而利潤是其應得的工資,我們這麼多同修都按成本價來買耗材,這不是用B同修的工資來做自己應做的事嗎?我們付出少了,人家不就得多付出嗎?大量商品賣出去卻無任何利潤,長此下去,B同修是否能維持下去?

現在,經營各種耗材的商家很多,競爭激烈,買賣都不好做。我去同修那兒買耗材已有半年多了,但沒有一次碰到常人在她那兒買東西。閒談中了解到她們的常人買賣也不好做,於是我堅持用高於成本但低於市場價的價格來買耗材。我說我已看到你們並不執著於錢財,為甚麼不把怕執著的心也放下呢?我們是一個整體,如果你們能長期堅持下去,很多大法弟子都能買到質優價廉的商品,且買多少都沒有被商家舉報的危險,你們也能走入良性循環,這不是很好嗎?你們有錢了,不也能更好的做大法弟子的事嗎?後來,她們也同意了。

我們資料點一般都有不做資料同修的支持,只要不是特別困難的,買耗材的錢一般都拿的出,為甚麼非要按成本價呢?這是一方面,還有一方面就是修口的問題。同修有這樣一個環境,需要我們共同維護,儘量別暴露同修身份,能代買的就代買,不能代買的就只告訴當事人,無關人員都不讓知道。

這是我在目前自己所在層次的一點認識,如有不對請同修批評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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