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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樊淑娟遭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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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14日】樊淑娟,年齡53歲,佳木斯人,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卻多次受到派出所公安警察的騷擾、欺騙、綁架等,四次進看守所,兩次被勞教,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家人也承受了極大的壓力和痛苦。一個善良的公民,因為信仰「真善忍」,共產黨培養下的警察可以隨便抓,隨便騙,哪有甚麼法呀?真正犯罪犯法的正是迫害大法弟子的公安警察,下面請看樊淑娟幾年來遭到的迫害事實:

一:1999年12月份,樊淑娟進京上訪,火車行進湯原時被鐵路乘警查詢,通知佳西派出所,佳西派出所的三四名警察把樊淑娟接回,然後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天,家屬多次去要人,被永紅分局警察石秀文勒索所謂的保證金兩千元,貴重香煙兩條,才將人放回。

二:2000年4月份,樊淑娟進京,火車行至長春,被鐵路警察從長春站帶到長春站派出所,留置一宿,此期間廁所都不讓上。然後通知本人單位和佳西派出所。單位張同事和佳西派出所趙志明共同去接樊淑娟。單位張同事向樊淑娟要二百元現金。接回佳西派出所,又送永紅分局。警察石秀文開票子送看守所,此次非法關押22天,樊淑娟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生命出現危險才放人。

三:2001年11月,樊淑娟講真相被糖廠公安處警察劉景X抓住,被帶到糖廠審了一宿,第二天被送到永紅分局,直接送往看守所。此次在看守大約呆了一個多月,期間樊淑娟多次犯高血壓,血壓都是二百多。看守所怕出生命危險多次催辦案單位放人,辦案單位不但不放人,卻將樊淑娟強行勞教。在勞教所,樊淑娟高壓不能自理,勞教所怕出人命,將樊淑娟放回。

四:2002年5月份,樊淑娟在家呆著,長安派出所曹得祥和佳西派出所霍警察聯合到樊淑娟家去進行抄家。搜走大法書和真相資料,並對家屬欺騙說:「讓樊淑娟到派出所辦一下手續,你放心,半個小時便送回來。」到了派出所,一會工夫又讓樊淑娟上車,開車臨走時對樊淑娟說:「一會就到家了」。車卻把樊淑娟直接拉到看守所,看守所醫生量血壓,高壓240,低壓140,看守所不收,派出所所長說:「上邊有令,必須得收」。醫生說:「此人生命有危險,你們必須得簽字」。隨同的警察根本就不管樊淑娟的死活,他們的思想是被上級控制的,像木偶一樣簽了字。在這期間,樊淑娟持續高壓,並心動過速,經過幾位醫生的會診,怕死在看守所。多次催辦案單位放人,辦案單位不放人,又將樊淑娟送勞教。

2003年7月份,樊淑娟血壓高的起不來床。勞教所帶樊淑娟去醫院看病,一看樊淑娟有生命危險,勞教所警察把樊淑娟扔在醫院裏,都悄悄的溜走了。

再次奉勸所有的公安警察,有很多人不明真相,被共產黨利用當替罪羊,一次次參與迫害欺騙善良的大法弟子,不遠的將來,是要遭報應的。大法弟子不記恨你們,同樣珍惜你們的生命,希望你們猛醒吧!大法是救度世間一切生命的。如果你們一意孤行,繼續為非作歹,站到大法的對立面,下場一定是可悲的。良言勸你莫遲疑。希望你們痛改前非,理智、清醒公開發表聲明:自己以前做的迫害大法弟子的言行作廢,以行動彌補罪過,為你們自己生命的永遠選擇一個好的未來。

天滅中共,為期不遠;善待大法,福報平安;退黨,退團,路才會寬;黑暗光明,你自己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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