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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淶水縣惡黨不法人員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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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11日】2000年4月4日,我到淶水縣政府為大法討回公道,縣政府人員不但不予以答覆,還打電話叫來全副武裝的110幹警,將我們抓到淶水縣公安局,銬在院子裏的大柱子上,當時我們一同上訪的還有三個大法弟子,第二天又將另外二名大法弟子抓到淶水和我們一起關押在淶水拘留所3天,2000年4月7日由縣拘留所押送到淶水縣惡黨黨校,參與迫害的不法人員有:賈永寶、李振生、楊秀華、孫桂傑、張海利、劉耀華、李增林、戴春傑、及檢察院、法院的邪惡之徒,迫害我們所用的刑具:鎬柄、鐵锨柄、木棍、繩子蘸水、鞭子(電線擰成的)把繩子蘸水擰成前粗後細的刑具打,跪石渣地,逼迫罵我師父、罵大法。勒索現金3300元(縣政府2300元,鎮政府1000元)。

2000年7月20日我又被鎮政府抓去關押3天,參與迫害的邪惡之徒有:賈永寶、劉光悅、張秀山、李銀。

2001年臘月二十七鎮政府、派出所晚11、40分跳牆砸門闖進屋內,將我反銬,拖到停在村辦公室門口的警車後備箱裏。當時正是寒冬臘月最冷的天氣,又是半夜三更的,他們連鞋襪都不讓我穿,就一個人揪著我的頭髮,兩個人拽著胳膊往外拖,邊走邊打我嘴巴子。把我綁架到鎮政府後非法關押進一房子裏,方有武、李振生將我按倒在水泥地上,用自行車鏈子打我全身。最後累了,就用香火燙我的臉和脖子,燙得滿臉水泡,還讓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我不寫,就騙我的家屬代寫,並逼我的家屬交1000元現金,從家中還搶劫我的大法書籍、煉功帶、真相資料。

2002年農曆九月三十,晚10點多,邪惡之徒10來個人又翻牆入院闖進屋來,翻箱倒櫃搜查大法資料,把我們寫在牆壁紙上的「法正乾坤 邪惡全滅」依次用刀挖走。並把我銬到鎮政府一夜後,第二天又被趙文宗、甄佔江轉到淶水縣拘留所,非法關押30多天,敲詐現金600元。

2003年農曆四月初九上午10點左右,由鎮政府派出所一夥身穿黑衣戴口罩的蒙面人闖入屋內,二話不說,抓起我就走,在鎮政府非法關押3天,村主任李桂生合夥敲詐我兩個女兒每人1500元現金,合計3000元,並強迫我兩個女婿代我寫「保證書」。

2005年7月由村書記曹繼清、張學偉、劉書鐵帶領鎮派出所4人進屋後非法搜查,搶劫錄音機一台,價值370元,大法書籍(精進要旨)煉功帶,平時經常有鎮政府、鎮派出所、村政府的邪惡之徒到家中騷擾,參與迫害大法弟子最多的邪惡之徒是:劉術花、李振生、李銀、方有武、劉光悅、趙文宗、張秀山、馮喜、張文剛。村裏最邪惡的幹部是:孟兆儉、李桂生、張學偉。累計勒索現金7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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