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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淶水縣劉秀鳳經7年迫害 要求起訴610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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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3月22日】河北省淶水縣法輪功學員劉秀鳳在歷經7年的迫害後,於2006年2月底要求淶水縣要求檢察院對610辦公室主任王福才提起公訴,要求依法追究王福才的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現在淶水縣檢察院已經接受這份起訴書。

劉秀鳳,原河北省保定地區淶水縣永陽鎮司法所副所長、法律服務所所長,丈夫劉君任永陽鎮黨委副書記。劉秀鳳從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1999年7.20之後,因堅定修煉大法,劉秀鳳遭當地610及公安局警察的各種迫害,曾多次被強制洗腦和非法拘留。

2001年5月劉秀鳳被淶水縣610非法判勞教1年,因其右腎切除、血壓太高,保定勞教所拒收,於是淶水縣610指使淶水縣警察把她非法關押在淶水縣看守所1年。

期間,淶水縣610強制劉秀鳳的丈夫劉君與劉秀鳳離婚。離婚後劉秀鳳沒得到一分錢的財產,沒有居住的房屋,單位並開除她的黨籍和工作,連基本生活費都不給。

劉秀鳳被非法關押在淶水縣看守所1年後,淶水縣610 、公安局、看守所不顧劉秀鳳隨時都有腦血管崩裂死亡之危險,仍繼續非法關押她。經劉秀鳳強烈抗議才被家人接回。

出獄後劉秀鳳無家可歸,身無分文,過著流浪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下,淶水縣610、公安局仍對她進行迫害。

2004年11月20日晚,王福才指使警察非法拘留劉秀鳳,並於2005年1月23日非法將劉秀鳳勞教,這次保定勞教所又因劉秀鳳右腎被切除、左腎功能弱、血壓高、心臟不正常為由拒收。但王福才指令警察繼續拘留劉秀鳳,同時既不給拘留證也不給勞教書,剝奪劉秀鳳的申訴權,也為防止將來被繩之以法而隱藏了證據。其間劉秀鳳因為身體多次出現危險,但王福才都下令不許放。

2005年4月30日王福才把劉秀鳳及兩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保定610進行強制轉化,劉秀鳳遭保定610打罵、威脅強迫寫四書、罰站。由於劉秀鳳的心臟和血壓頻頻出現危險狀態,市610通知王福才把她們拉回淶水,而王福才卻下令把劉秀鳳非法關押在拘留所,不許釋放。

2005年10月19日,拘留所給劉秀鳳檢查身體,檢查結果高壓260,低壓140,嚴重的心律不齊。10月20日上午劉秀鳳暈倒在拘留所的院子裏,醫生認為得送醫院。在這種情況下王福才才下令放人。

劉秀鳳現在被迫害的夫離子散,沒有家庭、沒有工作、沒有固定收入,沒有居住的房屋,身體被迫害得不能從事正常的體力勞動。

請求檢察院對王福才提起公訴,繩之以法,要王福才承擔刑事責任及賠償責任。

日前,劉秀鳳按照《憲法》,《刑法》、《國家賠償法》、《國務院勞動教養規定》,要求檢察院對610辦公室主任王福才提起公訴,控告王福才嚴重踐踏法律,迫害人權,依法追究王福才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並提起有關部門對610這個迫害人權的非法機構依法撤銷,同時對控告人的610辦公室主任的職務依法撤銷,令其停止一切迫害人權的行為。

劉君(原劉秀鳳的丈夫)手機號:13930855835

請知情人提供以下責任人的電話號碼:

淶水縣委書記:孫金博
淶水縣政法委副書記:鎖寶貴
淶水縣610辦公室主任:王福才
淶水縣公安局長:彭宏志
淶水縣公安局政保股:戴春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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