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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龔家灣洗腦班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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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7日】我是甘肅蘭州大法弟子,叫姚愛蓮,現年56歲。現將我被迫害的事實簡述如下:

2005年1月25日去銀行的途中,在銀行附近我被蘭州團結新村派出所惡警韓悌鵬一夥非法劫持到蘭州龔家灣洗腦班迫害兩個月。於2005年3月24日,因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惡警怕承擔責任,才被抬回家。

在洗腦班,自1月25日起惡警就把我背銬在鐵門上,直到大年30晚上才放下。整整半個月,我的胳膊和腿腫得不能動,腿呈黑紫色並出現了指肚大的血斑;腳面呈芲白色、腳心呈粉紅色,腫得鞋脫不下來,襪子粘在了腳上。

2005年3月3日,我開始絕食反迫害。在絕食期間,惡警把我雙手、四肢銬綁在床上,令我痛苦不堪;惡人野蠻的插胃管、灌食,並不讓大、小便。每天都被惡警謾罵、污辱、打耳光、拳打腳踢,並以判刑威脅我。我寫上訴書,指控他們綁架我的非法行為,並指出他們對我的所為都是違法的。惡警說:「還跟我講法律,甚麼是法律,我就是法律,我說銬你就銬你」。

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為了證實大法,我被惡警非法綁架十次,兩次當場走脫,八次被非法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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