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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的違法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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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7日】成都市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又稱四川省法制教育中心)是中共成都市委和四川省委遵照邪黨江氏集團的滅絕政策「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對四川地區比較堅定的大法學員殘酷迫害的集中營,也是四川各地區迫害大法學員的所謂「指導單位」,並於去年給予正式編制定員,且每人月工資再次加獎400元,由省、市610辦公室直接操縱。自2003年大規模迫害大法學員以來,前前後後近千名大法學員在此被酷刑強制洗腦迫害。

這個邪惡洗腦班坐落在成都市新津縣花橋鎮一偏僻地方,佔地20多畝,兩道圍牆,外圍牆設有紅外線報警裝置,其正門四角均設有電子眼。洗腦班是一座六層樓建築物,其內牆窗戶等處,全部用10mm圓鋼呈井字密封,小鳥都不能進出,其門採用電子密碼刷卡控制,密碼由總監控室隨時變更控制。該樓每間關押大法學員的房間均採用閉路電視對其強行洗腦,每層通道、洗臉間均設電子眼隨時三維空間監控。第一層設有會議室、總監控室、汽車庫;第四層為中心洗腦員辦公室、會議室及資料室;第二、三、五、六層均為關押大法學員的洗腦室。第三層大會議室為電腦指控中心,與省、市610等直接聯繫,是搜集中國大陸迫害大法的情況總站,並通過寬帶網與互聯網溝通,並起著對四川各地區(監獄等)洗腦班的指揮樞紐作用。

該洗腦班採取三級督促制對大法學員進行迫害,即中心→「教導科」(科長)→「教員」(洗腦員)與「陪教」(協助洗腦員),強制對大法學員洗腦,每天、每次洗腦的情況都記錄存檔,其信息在第二天早上碰頭會上處理,並制定出當天洗腦的具體措施,由教導科科長直接下達給洗腦員或協助洗腦員。

該洗腦班的洗腦員(教員)均由各專業,包括法律、歷史、哲學、宗教、醫學、電子、經濟管理等大學本科以上的學歷人員經招聘,特殊培訓而成(1年1聘用),歲數在25-35歲左右。協助洗腦員(陪教)採用臨時工制度隨時聘隨時解聘的方法。洗腦員月工資大約是1400元-2000元左右(另外,一旦被聘上洗腦員,中心立即分給一套三住房,約80平方米,並配置空調,水、電、住房費全免)。中心招聘的臨時工,也分給一套三住房(除無空調外,均與洗腦員相同待遇)。協助洗腦員(陪教)的工資為每月700-1200元(另伙食費每天按15元全免費供給)。如此專業化的洗腦班,全國僅有山東青島和四川成都兩家。

成都市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迫害大法學員的罪惡事實:

1、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關在一間洗腦室裏,洗腦室有三個單人床,由2名陪教管轄,晝夜不離,不准大法學員煉功、學法、互相見面。大法學員除了遭洗腦班非法提審迫害、洗臉、解便之外,全關在洗腦室內,遭受各式洗腦,洗腦室上見不到天,下接觸不到地,不給放風,比監獄還難受。

2、教導科長下指令給洗腦員或陪教對大法學員施用暴力酷刑折磨,企圖讓修煉者放棄修煉。比較常見的辦法就是採用「抓扯、捏掐、撕勒、暴打」四法;然後再強行脫去受害者的內衣內褲,冬天用冷的廢剩茶葉水澆潑受害者的下身(特別是下陰部),名曰「茶水淨身」,再用牙刷捅刷陰部,真是下流殘暴的「紅色恐怖」。其中有一個叫大楊(楊秀美)的女陪教最為凶殘。教導科長指令洗腦員、陪教冬天不讓受害者蓋被子,停止給受害者供飯或關黑房子更是家常便飯。

3、 野蠻灌食迫害(包括輸液、打毒針、灌辣椒水等,以及迫害大法學員的刑具設施等,現已轉移到洗腦班指導下的四川各監獄、勞教所、成都市青羊區醫院及各區(縣)洗腦班進行。詳細情況以前報導過,此處不再重述。)

4、 強制每個受害者(大法學員)必須每個月交4000元的所謂洗腦班的學費(2005年成都人均月工資為700元,人均月退休養老金為430元),由綁架劫持大法學員的單位,如各縣區政法委、省市國安廳(局),通知大法學員送錢到洗腦班,若家屬不送,則採用由大法學員工作(退休)單位墊付或由大法學員正住戶口居住地的鄉鎮(或街道辦事處)墊付,到出洗腦班後,再由墊付單位採取強制手段從受害者的親屬和本人的月工資(或養老金)扣發,若不夠,甚至可以強賣受害者房屋等固定資產。特別是偏遠山區農村,每月收入僅100至200元就更慘,限定時間交完,不行就把家禽(豬、雞、鴨)強賣,再不夠強賣住房,用一個610頭目的話說:「我讓你弄得家破人亡,看你還煉不煉法輪功。」

5、2006年4、5月省市610、洗腦班、四川省監獄局、五馬坪監獄在洗腦班等地多次秘密策劃準備將洗腦班拒不轉化的大法學員送往四川等幾個無人區隔離迫害,如:原麻風病區,沐川五馬坪監獄代為管轄的無人隔離區、新疆羅布泊(樓蘭)沙漠地區,現正準備秘密實施這一極為殘暴的「紅色恐怖計劃」。

6、洗腦員假冒中央或省人大調研員找大法學員所謂「促膝談心」,了解情況,讓大法學員寫對大法的看法,讓你反複寫材料,從而模仿你的筆跡,寫所謂「三書」,並強制你簽名按手印,若不簽就採用強硬手法,兩個陪教暴力抓住大法學員的手(其中有個攀成鋼姓代的陪教最狠),在所謂的轉化書上按手印,然後通過網上發表。對拒不轉化的大法學員,實行長期關押在洗腦班遭受非人性的折磨。

7、 該洗腦班還負責四川各縣(市)、區洗腦班、四川各監獄、勞教所迫害大法學員的所謂「指導工作」,罪大惡極。對於以上洗腦基地,中共四川邪靈、中共成都邪靈除了每年供給他們相當巨大金錢資助外,他們迫使一個大法學員「轉化」還將得到不少於2萬元的獎勵。

破壞大法、迫害大法學員的責任單位、個人:

一、 中共四川省委
地址:成都市商業街
郵編:610031
1、 張學忠(省委書記兼省人大委員長)
2、 中共四川省委610辦公室

二、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
地址:成都市商業街
郵編:610031
1、 歐澤高(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 政法委辦公室

三、 四川省國家安全廳
地址:二環路西成溫立交橋東南側
郵編:610072
電話:028-87321774
1、 孫繼海(安全廳長)
2、 安全廳辦公室
四、 中共成都市委
地址:成都市羊市街
郵編:610015
1、 李春城(省委常委、市委書記)
2、 中共市委610辦公室

五、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
地址:成都市羊市街
郵編:610015
1、 蘇焙瑋(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長)
2、 陳至偉(市610辦主任、市政法委副書記)

六、 成都市國家安全局
地址:二環路南雙楠地區
郵編:610042
電話:028-87026001
1、 局長辦公室
2、 偵察處
① 胡處長(50歲左右,參加過維和部隊,開一輛紅色轎車)
② 副處長楊智(女,接近50歲)
③ 副處長趙某(北方口音,50多歲)
④ 科長:張基礎
⑤ 科員:
a、 陳警官
b、 樊警官
c、 李警官
d、 王警官(外勤)
e、 小芳警官(女)
⑥ 朱調研員

七、 成都市(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
地址:成都市新津縣花橋鎮
郵編:611300
1、 主任:李××
2、 副主任:鄧輝
3、 教導科(洗腦科)
① 科長:殷舜堯
② 科員(洗腦員)
a、 徐丹
b、 王秀琴(女)
c、 王洪強
d、 黃忠志
e、 包小莫(女)
f、 吳亞波
g、 陳洪濤
h、 蔣宏亮
i、 胡思學
③ 協助洗腦員(陪教)
a、 楊秀美(女)
b、 代××
c、 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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