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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新加坡受到了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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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23日】(明慧評論員鐘延)7月20日,兩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前往中使館,抗議中共7年來對法輪功的迫害,呼籲立即停止迫害。21日,當地警方「橫幅上的字侮辱了大使館」為由對這兩名學員起訴。一調查官告訴被訴學員,新加坡針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法律。

7月6日,中共前副總理、前610辦公室頭目李嵐清應李光耀邀請,到新加坡國立大學接受榮譽文學博士頭銜。7月12日,上述兩名學員中的黃才華前往中國大使館對面抗議李嵐清的到訪,被警方起訴,理由是,黃才華展示的橫幅內容「李嵐清迫害法輪功,天理不容」「侮辱」了李嵐清。

新加坡警方反覆使用「侮辱」一詞,給人的感覺是中使館和李嵐清成了受害者。說出他們七年來對江羅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積極配合和參與的罪行,竟然成了對他們的「侮辱」。

但是,事實上,我們看看這個被李光耀「邀請」,並被新加坡國立大學授予「榮譽文學博士」頭銜的李嵐清,到底做了些甚麼?他們本人在世界其他國家又面臨何種處境?

1999年6月7日,江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講話中提到即將成立的專門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李嵐清任組長。其常設機構即臭名昭著的「610辦公室」。七年中,中共「610」系統在中華大地上製造了曠古未有的人權災難。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虐殺、強行摘取器官並焚屍滅跡、百餘種酷刑、監禁、性虐待、精神摧殘、洗腦,煽動仇恨……

被法輪功學員稱為「中國蓋世太保頭目」的李嵐清已經在美國、法國、比利時、台灣、德國、加拿大、新西蘭、智利、荷蘭、日本以及瑞典等多個國家被法輪功學員以「反人類罪」和「酷刑罪」等起訴。加拿大皇家騎警將李嵐清與江澤民、羅幹、劉京、薄熙來等列入監視名單,這些人一旦踏上加國土地,皇家騎警將對指控進行調查。

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剛剛批准的動議,也為缺席審判江澤民、李嵐清等參與迫害的首要罪犯鋪平了道路。

新加坡當權者應當反思,為何踐踏人權的劊子手,在其它國家是被起訴和民眾聲討的對像。而在新加坡卻受到了特殊的禮遇?如果當今社會哪個國家還會給希特勒之類的劊子手頒發榮譽,那麼這個國家會因此蒙受怎樣的恥辱?

在新加坡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事件中,真正受到侮辱的是新加坡善良民眾的意願和新加坡的法律尊嚴,以及新加坡作為文明國家本應具有的國際聲望。

希望新加坡當權者不要將個人意志強加於本國的法律及其實施、是非不分、懲善揚惡。否則,不但會使自己淪為歷史罪人,還會給新加坡民族帶來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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