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修在法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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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12日】

一、 清除自己不正的一念

在同修間的交往中,由於我們每個都是走在修煉路上的人而不是神,難免有各自沒修去的東西會表現出來,那就需要看到的同修給予善意的指出,不能像常人那樣怕得罪人而不敢指出來。要知道,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其實是修煉人的慈悲和常人的區別。儘管有時被指出有不足之處的同修會反應激烈,甚至會說出一些很常人、難聽的話,那也是雙方在這個問題上需要共同提高,都是大好事。一個是要修去不好的物質肯定會難受甚至反應激烈;一個是要注意說話的方式和語氣,還有就是要擴大心的容量不被任何因素帶動,所以說都是大好事。

二、 先營救同修後總結教訓

面對邪惡的迫害,我們不能先指責同修的不足,數落他的不是,從而消極的對待營救同修,影響發正念清除邪惡的功能。而應該首先放下一切是非和對錯,主動積極營救同修;變消極為積極,變被動為主動,儘快在第一時間通知同修,在邪惡企圖迫害大法弟子的初期,也就是邪惡的因素還沒形成之前,我們就聯繫成一個局部整體,主動採取一切可行的辦法,其中包括揭露首惡之徒,並發出我們強大的正念解體它的迫害(在第一時間成功營救同修的事例很多,在這裏就不一一例舉)。

同修被營救出來後,一定要冷靜、理智的坐下來總結經驗教訓,不能因此自滿,要查原因、找不足,讓人心和後天變異的觀念,暴露在陽光之下。通過此事,達到大家共同提高,變壞事為好事,變消極為積極,從而在理性上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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