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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女子監獄八監區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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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5日】黑龍江女子監獄八監區目前利用九監區過來的一些所謂「素質高、改造好、立過功、受過獎」的刑事犯,用「貼身」的方式,一對一,二對一看管大法弟子,她們多數人視法律於不顧,摧殘身心、踐踏人權、手段卑劣、行為下流,踩著別人改造,營造她們為非作歹、酗酒尋歡、同性戀的惡巢,造成極壞的影響。

2006年1月7日,張春華幹警帶一夥人將大法弟子賈叔英、李秀華押入小號後,把其他大法弟子分到各監舍,用報紙把門擋住,不讓睡覺,坐在涼地上背銬。19日早,王愛華在上鋪被犯人孫雪娟叫來犯人於穎等推下床,犯人張春豔、馬洪英、吳相芬等將王愛華推到二組,於穎用被蒙住王愛華的頭,使她呼吸困難,只穿著線衣線褲就被強行套上囚服,開窗凍,背銬在床梯上,只能蹲,不能坐、站,以此體罰、虐待,手銬在犯人於穎手裏,想給誰戴就給誰戴,說是劉獄長給的權力。

監獄法明文規定:不能把戒具作為處罰犯人的手段。她們無視法律,對王愛華拳打腳踢,致使王愛華心臟劇烈抽搐,心跳急速,接近休克。20日再次背銬,於穎、張春華用毛巾捂王愛華的嘴、打耳光、大罵,於穎為了推卸責任掩蓋罪行,厚顏無恥的說自己不打人不罵人,是善良人,可是當王愛華躺在床上能說話時,於卻擺出踢人的架勢惡狠狠的說:「死不死怎麼的,死了跟我有甚麼關係?」

大年初三,賈淑英在上鋪閉眼坐著,犯人吳相芬上床將賈淑英推倒,粗暴的把賈的頭部壓到腿上,把賈淑英脖子扭傷,好幾天不敢回頭。吳三次擅自翻賈淑英的床,讓犯人楊顯飛、孫玉玲打眼,被賈淑英發現後,質問吳是誰給她的權力,吳說是劉獄長讓的,犯人於穎把賈淑英鋼筆拿走,吳還說張春華告訴的,幹啥都行,只要不讓獄偵抓住就可以。

1月27日,犯人耿桂香發現自己床下有一本經文,交給幹警肖魯建,要求調監控查清原由,幹警調完監控說:賈淑英坐在床上不行,把犯人訓斥一頓就不了了之。挑撥是非的人不但不制裁,反而不讓大法弟子坐著,那麼只能躺著、站著嗎?劉獄長開會幾次強調不許打人罵人,為甚麼這些犯人還敢打罵,這不明明有人指示、有人撐腰嗎?

犯人於穎、馬洪英分別與另兩個犯人搞同性戀,大法弟子馬淑華在中鋪,面對兩對同性戀,她們喝酒、打麻將,做著烏七八糟見不得人的事,馬淑華不願意看這些下流行為,閉上眼睛,於穎、馬洪英不讓閉眼,也不讓馬淑華出屋,不讓和別人說話,怕醜事傳出去,馬洪英喝醉酒就抱著馬淑英的頭、臉、耳朵又啃又咬,稱馬淑華「娘」,貼貼乎乎,摟脖抱腰,不管人多人少叫「娘」不停,勸說不聽,馬洪英在二隊的另一個同性戀的「姐」也叫馬淑華為「娘」。多次喝完酒這樣獸性大發,五十多歲的馬淑華不堪忍受人格的侮辱,多次想死。馬淑華找來幹警黃靜要求解決這些問題,黃說:監控器看不清楚是誰。至於馬洪英的事,以後有條件再調(監控器),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是不是對犯罪行為的縱容?!

犯人於穎在監舍向別人炫耀說:劉獄長是她的劉哥,肖科長是她的肖哥,和她關係如何密切,張春華和她弟弟關係好等等,以此作為行惡的資本。這些九監區來的犯人利用偽善、欺騙、下賤的行為,封閉式的迫害大法弟子,目前八監區的罪惡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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