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黑龍江女子監獄七監區惡警在05年夏對大法弟子犯下的罪行。
2005年5月31日,被非法關押在省女子監獄七監區的大法弟子們因絕食抗議,拒穿囚服、拒點名,遭到惡警及惡警指使的犯人殘酷折磨。
2005年6月1日,大法弟子張豔華、管鳳蘭、史鳳麗因為拒絕穿囚服、點名,七監區惡警大隊長康亞珍、崔豔和幹事林佳、吳雪松指使犯人劉豔平用手銬把三名大法弟子的雙手銬在水房1.4米左右的水管子上,只能保持站立的姿勢。到晚上不許睡覺,不許轉換姿勢。後半夜,管鳳蘭突然胃疼,出現痙攣的狀態,全身疼痛,可是被獄警派來的犯人卻不給開銬,還說不答應條件就是不允許回去睡覺。張豔華在上廁所回來時,又睏又乏一下子躺在潮濕的地磚上,犯人硬是把她拽起來,說不許睡覺,怕獄警在監控器看見。
6月2日,大法弟子王金月、劉洪霞、巴麗江也因拒穿囚服、拒點名被銬在水房。當她們已經八頓沒進食,但仍不允許她們睡覺,還要不變姿勢的依舊銬起來。經過她們四個人的全力抵制,才被單手銬在1.4米左右的管子上,可以勉強坐在小凳子上過了一宿。
6月22日,被關在水房的大法弟子又被弄到一個沒有幾張床的空屋子裏,惡人把她們雙手銬在二層鋪的床梯子的最高處,床板都撤下去了,不許她們坐下。大法弟子張豔華、王金月在長期的折磨下,腿、腳腫的很嚴重,但惡警還不許她們睡覺,這樣一直持續到7月1日,共10天10宿。7月2日,在監區的大法弟子共同聲援下,惡警才放下床板,讓張豔華、王金月休息。
7月6日中午,惡警康亞珍、崔豔、林佳、吳雪松將大法弟子張豔華叫到一個沒有監控的屋子裏,讓犯人劉岩、張明美、王儉秋、劉豔平強行按著張豔華,胳膊反背過去,銬在二層鋪的最高處,腳尖勉強夠著地,全身的體重幾乎全被一副手銬子給吊著,這種上大掛酷刑慘無人道,張豔華在極度痛苦中被吊了近1個小時。接著大法弟子王金月、劉洪霞、孟淑英、魏麗萍、付桂香被一一上掛,受此酷刑。
大法弟子巴麗江為抗議對同修們的迫害,6月3日被關入小號,並遭殘酷灌食,惡人李傑往粥裏放鹽量多出正常量10倍。巴麗江在七月中旬被放出小號時,已絕食兩個多月,每天被強行插管灌食3遍,每天都在痛苦中煎熬著。巴麗江以前有心臟病、膽囊炎、乙肝,都很嚴重,修煉法輪功後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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