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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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3日】我曾是大陸某行業的處級領導(碩士研究生),自認為在常人中有一定的造詣。我1997年10月份得法,修煉已有九年了。自從學了《轉法輪》後,感到法理博大精深。通過反覆學法和實修,使我體會到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法理,現舉出一、二與同修共享。由於層次有限,只是個人理解的部份而已,不對的地方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一、治病與淨化身體

我們在講真相時,經常遇到有關常人的病業問題,煉功治不治病呀?我就把我從大法裏悟到的理,講給常人聽:我不是大夫,可我總結了一下,人得病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外傷,如戰爭傷員、工傷、不小心造成的外傷等;二是由於潮濕造成的皮膚病、關節炎、風濕等;三是生氣造成的病業最多,各種癌症、心臟病、肝病、脾等器官的疾病。通過修煉大法,遇事向內找,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由強忍(心裏有恨而忍),到含淚而忍,自然而忍,面帶微笑的忍。你說一個人通過修煉不生氣了,這不就減少了有病的原因了嗎。另外我們還有師父保護,你說還能得病嗎?常人點頭說:是這個理。

再往深層說,我師父只給修煉的人淨化身體,不治病。就表面法理而言,淨化身體要比治病高得多。常人有病了,到醫院去治療,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可淨化身體是把你覺察到和沒覺察到的疾病,全部都淨化了,也就是全治了。

再往更深層說,為啥師父只給修煉的人淨化身體,而不給常人治病呢?我們修煉的人都知道,每個人身上有黑、白兩種物質,一種叫業力,一種叫德。都是人生生世世積攢下來的,為啥給修煉的人做,是因為修煉的人自學法後,處處做好人,不做壞事,也就杜絕了業力的產生。以前的業力由師父消去了一部份,剩下的由修煉者在打坐中、在心性的提高上自己去承受,還業。可常人不行,他在常人中要奮鬥,把「名、利、情」看得很重,爭爭鬥鬥不但沒還業,還在不斷地產生新的業力。假如我師父現在給這個常人把病治好了,可他還要造業的,不是得照樣得還業嗎,那他還是要得病的,他可能還會說,沒給他治好呢。

二、層次與境界

通過法輪大法的修煉,提高了修煉者的心性,逐漸的改變了人的觀念,由自私的人變成了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修煉人。去掉了「名、利、情」和各種執著心,我們就在不斷的昇華。當我們修到羅漢的果位時,就是自覺覺者的境界,在常人中的表現就是不管領導、老師或長輩在與不在都一樣,都能按一定的法理行事,別人說我好,說我壞,我都不動心,自己做事心裏無愧,就行了。當我們修到菩薩的果位時,就修出了慈悲心,看眾生都苦,想幫助人走入修煉行列,返本歸真,不再受輪迴之苦。當我們修到一個卍字符的時候,就是如來的境界,也就知道了人為啥受苦,為啥有人當大官,有人做僕人,其實全是更高一層的神,對人業力和福德的輪迴轉換所安排的。有病的、受苦的,是在還以前造的業,當官的和發大財的是以前積的德,在得福報而已。

三、信與不信

在修煉中,我們首先做到的是信師、信法,我在給常人講真相時經常說:在沒有發明收音機以前,我要對一個沒有文化的人講,有電子存在,這個沒文化的人肯定要說,你拿出來我看看。那麼,我們在當時是拿不出來的,這個沒文化的人要說這個有文化的人胡說或是迷信,其實是這個沒文化的人無知。

今天我們修煉的人,首先是相信神佛的存在,相信佛法的存在,是和師父有緣的人,才能走入修煉的行列。可有的人業大已封其身,閉其智,與宇宙特性隔絕,當然不信神佛的存在;可我們修煉的人通過修心性,逐漸的提高了境界,達到了不同覺者的境界,才能看到修煉者所在層次的聖景和神體的。其實神佛是存在的,只是他們的身體是由比分子要小多少倍的粒子組成的,人的肉眼當然看不見了,常人也不配看的。也就是說,你信,神佛是存在的;你不信,神佛是照樣存在的。

其實邪黨的頭子毛和江,他們是信神佛存在的,他們不修,只是求神佛保祐他們,你想一想,神佛會保祐這些反宇宙的爛鬼嗎?他們為了統治中國人,搞愚民政策,不讓老百姓信。因修煉的人是不參與政治的,可修出大智慧的,這樣邪黨的頭子就不好糊弄老百姓了,所以它們千方百計的不讓中國人相信神的存在。那麼人不信神佛的存在,也就不信轉世了,不信善惡有報了,就敢做壞事,所以中國就盛產貪官污吏,社會世風日下。

四、善與不善結果兩樣

由於我堅持「真、善、忍」,1999年我參加了「4.25」上訪;2000年下半年,我獨自一人再次去天安門廣場證實法。警察用電棍電我的臉部,用報話機砸我的頭頂,用手按我頭前抱輪的胳膊。我當時心靜如水,頭腦是一片空白,一點害怕的感覺也沒有,只聽到耳邊下有放電的刺啦聲,就覺得臉部被電的地方像蚊蟲叮咬的感覺(其實是師父替我承受了)。我堅持了大約有3分鐘,後來聽警察說:法船來了(當時的邪悟:認為警車是法船,監獄是廟),你還不上。我才把手放下來。警察連推帶搡地把我和互不相識的同修帶上了警車。

到天安門派出所後,我為了不給家人和單位找麻煩,堅持不報姓名、地址。他們把我們男女同修在同一個鐵籠子裏關了一宿後,我被帶到了通州縣公安局,警察繼續詢問姓名、地址,有很多同修被打。審問時由於我當時心態很好,認為所作之事一是為大法正名,二是不讓單位和家人受到牽連,才不說姓名和地址的,當時就沒有被打。可我發現有的同修,話說得也不錯,就是說話的口氣不善,有很強的爭鬥心,這可能是造成被打的原因之一。

到了下午5點左右,我們這些弟子沒有一個報姓名的,就將我們送到了通州拘留所,警察要我在拘留證上簽字。我說我沒罪,沒有簽字。然後就將我們男女分開,全身衣服脫光,名曰檢查危險品,其實就是讓警察拿電棍電同修時方便。因為同修中女的多,我聽送走女同修的女警互相小聲說:怎麼電時,有的管用,有的不管用。我心裏想,管用的就是當時正念沒有那麼強的,沒修好或身體細胞改變的少的地方被電擊;不管用的就是心性高、正念強的,身體被另外空間高能量物質轉化的多。

後來把我們十幾個男同修脫光衣服,在監舍的樓道裏,讓我們雙手舉過頭頂扶牆而立,警察開始像電女同修的程序那樣電我們男同修。當時只知道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消極地承受,不知道反迫害。我等了會,沒電我,就將我一人先送入了有16個刑事犯的監舍裏。

一進門我還沒醒過悶來,就是一陣拳打腳踢,我就像一個足球一樣踢來踢去,可我一點也不疼,就像我在天安門廣場警察打我頭部時的感覺,只有觸覺感,一點也不疼。打完後,就讓我站立了三天三夜不讓睡覺,不讓弘法。當時正是夏天天氣,監舍裏又悶又熱,值班犯人還讓我給那些睡覺的犯人扇扇子,我心裏沒有怨恨,總是樂呵呵的,只是感到他們很可憐。

在夜深人靜時我就想,以前在機關裏是處級領導,有時愛發脾氣,在家時我說話的口氣有時不平和,家人就經常地批評我「態度不好」,現在回想起來,是師父利用他們的嘴在點化我,使我修出善心、慈悲心,現在我為說句真話「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師父是冤枉的」,就被邪黨投到拘留所裏迫害,可我總是笑呵呵的,無怨無恨。剛開始進來,牢頭不讓我弘法,我很平和的說:你手下的人不問我,我可以不說,但如果他們問我,我要不說就顯得對人家不尊重了嘛。結果到時就有刑事犯人問我一些大法的事,我心裏明白,不能放過弘法的機會,就耐心的給他們解答,因當時我沒有暴露身份,就給我編了號,我講了我修煉的故事,他們很願意聽,就親切的叫我「法輪」。三天後,才讓我每天睡3個小時的覺,白天摘線頭,我完不成規定的任務,就有兩個熱心人幫我摘。在第5天就有3個犯人說:等我刑滿出去後,找你學煉「法輪功」。我很欣慰,他們還說我像彌勒佛。我當時想,我還不夠標準的。

在拘留所實行2個犯人「包夾」1個修煉者,不准煉功,有很多同修每天被當地刑警隊的惡警電棍電,拳打腳踢、曬太陽等殘酷迫害。我覺得這裏不是我久待的地方,我說了姓名,就被我單位和駐地派出所的民警用警車押回,因我不寫「保證書」,在辦事處的一個倉庫裏非法拘留了我15天,最後辦事處政法委的警察說,你不用寫了,就說個「不煉了」,我就放你走,我搖頭反對。他們說要罰我2萬元,罰我單位5000元才能放人,要不就送去勞教。家人怕我被勞教,最後就交了罰我個人2000元,罰我單位3000元(也是我家人交的),才放我回家。

回來後,單位不讓我上班了,讓我在家裏「反省」,三個月後,單位對我做出了兩項迫害決定:一是由處級降為科級,準備把我分到下屬單位,結果人家不敢要。按邪黨規定像我的情況一般要開除我的黨籍的,因在這之前辦公室、紀檢、邪黨辦等單位反覆的找我談話,要我不要煉了。我每次都是很理智的講真相,有理有據,說得他們心服口服,可是他們為了保官,只能違心的處理我,讓我自退。當時我還沒認識到他們才是真正的邪教組織,我沒有自退,最後就給我除了名。到了2001年3月,我才看出來他們的邪教本質,我就把以前存的馬、列、毛、鄧、江的邪書當破爛給賣了。可當時別說常人不理解,就是我們修煉人也有很多人不理解的。

五、信與悟

我們同修在一起交流時,經常會談到信師、信法的話題。我們修煉本身就是建立在信師、信法的基礎上的。我們修煉就是在迷中修,憑悟而圓滿。我第一次理解到「悟」的聖境是1998年10月,我與同修一起看師父在濟南的講法錄像,我記得師父說的大意:我在給修煉的人講法,只給修煉的人淨化身體,不治病,危重病人趕快離場。我當時就想,這個「危重病人」如果想:「我是個修煉人,不是病人。」那後果會怎樣,想到這,我的心豁然開朗,那就會得到淨化身體;凡是求治病心強的,就只好出去了,再受輪迴之苦吧。原來這就是「悟」,當體悟到大法的真諦時簡直就是另一番景象,結果完全不同。

我憑著「信」,憑著「悟」,漸漸修去了常人的「名、利、情」。1999年12月,我經歷了省級行業大會的點名批判,我沉默的聽著這些和中共邪黨新聞機構一個聲音的造謠和聲嘶力竭的批判,把我人的臉皮徹底撕下,我當時樂呵呵的把他們無知送給我的德全部收下。當天晚上回家打坐,我坐了一個小時一點不疼,體會到了「心性多高,功多高」的法理。因各級「領導」在關於法輪功上說不過我,2000年把我騙送到洗腦班。我從洗腦班出來,繼續打坐煉功,被不理解的家人用不鏽鋼口杯將頭頂打破,我的血把上衣和皮沙發浸濕,我仍然打坐不動。打完坐後,我對家人一點不恨,只是歉疚,因我修煉,家人受到了中共邪黨的「牽連九族」的迫害。我考慮到上班請假的問題,考慮到符合常人狀態,我脫掉上衣,換上新衣服,用手捂著頭頂到附近的醫院進行了包紮。醫生給我開了破傷風針和消炎藥,我說回單位打,到家後我一點沒用。我修煉後說的第一次謊話,就是請假時,我說是不小心自己碰的。在家休了三天,我就上班了。家人見我堅定修煉,後來就不再干擾我煉功了。

2005年,我周圍有部份老年弟子出現「病業」狀態,有的老輔導員也出現了「半身不遂」的假相,當然他們大多都悟到是爛鬼的迫害,不久就好了。我在機關出電梯時,也出現了左腿不管用了,好像失去了知覺似的。我立刻就悟到「我是大法弟子,不應有這種現象的」,結果幾秒鐘就過去了。真是好壞出自一念。就看修煉者的「悟」性了。

六、基點與結果

我雖然得法比較晚,我很珍惜這機會,體會到了:轉變觀念;不失不得;心性多高,功多高;基點與結果;修與煉;生與死;無漏與空等不同層次的法理。

在1999年「4.25」我進京上訪,要求釋放天津的被抓大法弟子。回來後,單位的領導找我談話,我說:按《憲法》規定,公民有上訪的權利,信仰的自由。按「黨章」說,黨員有直接向中央反映問題的權利,進京上訪沒有錯,小偷流氓怎不敢進京去說他犯法的事呢。我們是相信政府,才去上訪說明情況,我們在各地煉功,已受到當地公安的監視與干擾。再說,天津抓人,我們到當地反映也不管用呀,只有北京的官才能管天津的事,後來領導覺得我說的有理,就表面上看沒事了,但全國各地修煉環境已很緊張了。

在邪黨還沒迫害前,我與幾個老弟子一起到市裏各個學法點去交流,星期天到縣裏去交流。有一次到一個縣城,由於當地的弟子人很多,被縣裏的公安、體委、教育局等部門的便衣包圍在一個院子裏,我和幾個弟子沉著的走出了包圍圈。可一看我們一起去的兩個同修沒出來,我們就分兩路,一路與輔導總站聯繫,請求支援。一路到縣信訪局上訪。我和一名女弟子到縣信訪局去信訪,告訴他們如果不放人,我們市裏的學員就會在兩個小時後到你縣評理,由於我們沒有怕心,縣裏立即答應放了我們所有的同修。我們的基點是為大家的安全,共同提高,基點不是為私的,才有最後的結果。

迫害形勢緊張後,在家裏交流容易造成家人不和,我就約幾個老弟子專門在十字路口旁的人行道上交流,有時警車就停在離我們不到20米的地方,由於我們沒有怕心,圍個圓圈,四面都能看到情況,不用總回頭,互相面對面就能告訴背後的情況,十分安全。為了證實法我經常到十字路口上掛條幅,貼真相材料。路兩邊的電線桿、汽車站牌、自行車路邊的廣告牌,都是我和同修貼真相材料的好地方,而且大都是在白天人多的時候,由於我們心性到位,為了救人的基點把握的好,從沒出過事。我總結了一下,我在貼的時候心態正時,真相材料就保存的時間長,否則就貼不正,保存的時間短。

有幾次也遇到過有驚無險的事,有時我們剛貼完,就有幾個人同時向我們貼的電話亭走來,給人的印象就是有特務要抓我們的感覺。可我們的念正、不跑、不慌,心裏坦然、啥事沒有,一觀看是一個人要打電話,兩個人是去看真相去了。還有一次,我一個人在路邊的電線桿上貼,有一輛蹲點的車,急速的開到我的跟前。我當時沒跑,心裏想這下完了,我馬上就糾正這不好的念頭,心裏想別動,在那僵持了2-3分鐘,我輕鬆的走了。

七、遇事先想到別人,先他後我,無私無我,救度世人

由於我在大陸行政機關工作,接觸的還是邪黨的官員們多,在講真相時,我為了對方的安全,一般都是單個講,他們有的接受,有的與我辯論,我不急不躁,用善心、慈悲心對他們,說出的話全是為他好,並能解答他們提出的任何問題。他們沒有後顧之憂了,感謝我還感謝不過來呢,更談不上甚麼出賣我了。

在我的眼裏,多高級的領導、親人、同事、修鞋的、修自行車的、舞廳的舞女、按摩室的人、警察等等全是眾生,都是我救度的對像。我在個人修煉時期,把以前不好的習慣抽煙、喝酒、跳舞等等全戒掉了,別人送的禮品不收。為了不喝酒,經常被熟人勸喝飲料,把肚子撐得夠嗆。現在我為了救這些人利用公出時間,地方官員請吃請喝、請洗澡、請唱歌的機會,向這些人講真相,不放過每次機會,效果很好,使歌廳的歌女離開了歌廳,使按摩小姐不做壞事了。地方的官員們知道了真相,有的退出了邪教組織,有的要觀察一下。

我曾給省紀檢的、安全廳的、財政的官員及縣長、局長、鄉長、研究員、博士、高級工程師、修車的、打工的、派出所所長、邪黨政法委書記等等講過真相。有時間長的,就全面講;時間短的,就揀最基本的講。有時在電梯裏碰到外單位辦事的人,就說:你好,見面是緣,請你記住法輪大法好,中國新聞說的法輪功「情況」全是假的,請相信我,我是不會害你的。

有一次一個老太太在我機關門口,向我打聽一項工作的負責人的名字,當時我怎麼也想不起來,就決定到機關裏查一下名單,告訴了她,她說:我可遇到好人了。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我們法輪功學員都會這樣做的。她就要拉我到邊上說,我想不能到邊上說,我就在機關大門口前講真相,後來她說我單位的一把手是她的同學。我說,雖然我的處長職務是她同學給撤下來的,可我一點也不恨他。她說要跟我學功,我給她留了電話和姓名。

在我們講真相時,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是應該的,我們修煉的人心裏有法,遇事先想到別人,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真心救度世人,就沒有甚麼人能擋得住。

在某縣做項目時,我與所接觸的人分別講了真相後,我改變了原來單獨講的觀念。有一次這個行業部門的班子成員、書記、主任、副主任、行業派出所的所長請我一起吃飯,我就在酒桌上講真相,最後我講得派出所的所長在這麼多人面前說:法輪大法好。我很欣慰,有這麼多官員得救了。

以上是我在修煉中的片斷,大道無形,修煉中沒有榜樣,有悟的不妥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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