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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四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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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18日】安徽淮南大法弟子陳修安、王自強、黃幫俊和他的妻子分別被判刑。其中,陳修安、王自強被判13年,黃幫俊夫妻被分別判3年和2年。

安徽淮南大法弟子陳修安於99年10月到北京上訪,被公安帶回判刑一年,於2000年10月放回來,仍然堅修大法,被公安便衣跟蹤盯梢,在2001年2月被公安抓走,判刑二年,送安徽白湖農場關押。03年超期關押月餘,3月份才放回家中,被公安便衣還是跟蹤盯梢。05年4月25日在馬路上被抓。並強行從身上搜出家裏鑰匙,帶到家中開門搜查。沒有查出他們想要的。惡警強行把他關押在淮南交警大隊,秘密判刑13年。

被判刑的黃幫俊(64歲)和他的妻子(63歲)。他倆2005年4月26日被公安強搜家抓走,分別被判3年和2年。

同時被判刑的還有王自強同修,他於2005年7月被抓,判刑13年。家中還有生病的老母,在他被關押後老母親焦慮不安,不久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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