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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遼市保康鎮鎮公安局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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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3月5日】2005年11月,內蒙古通遼市保康鎮鎮公安局惡警綁架大法弟子李桂芝等大法弟子並野蠻迫害、勒索錢財。

2005年11月15日,同修高娃去同修李桂芝家,被惡警白某某跟蹤,發現大法資料,便打電話叫警車。在李桂芝的掩護下,高娃走脫。惡警來了之後,綁架了李桂芝,李不跟他們走,他們就強行把她抬到車子上,沒有穿鞋,之後到看守所幾個小時沒有鞋,光著腳站在水泥地上。他們又開警車到張淑潔,瞿玉玲家進行搜查,綁架。將瞿玉玲家門砸壞,搜走機器和大法資料,他們把瞿玉玲,張淑潔家的開門鑰匙全部拿走,至今下落不明。人被抓走後,又從瞿玉玲家中偷走了兩張存摺,身份證,斧子,小數碼收音機等物品,當時瞿玉玲和丈夫剛搬家回來,究竟丟多少東西,還未查清。

她們三人被關進看守所後,沒有通知家人送行李,惡警白玉華說:你們不配合我,我就不照顧你們。她暗示小號頭:陳笑蘭、單代小給三名大法弟子洗涼水澡,李桂芝被涼水激的受不了,大聲呼救,白惡狠狠的說:李桂芝,我們對你夠意思。當時女號十多人見到了這一幕,男號也聽到了他們人性全無的對大法徒進行迫害。瞿玉玲修煉前患有嚴重腎病,眼睛也只有一點視力,此時她被凍的腎病復發,不會走路,眼睛幾乎失明,放出她時全身抽筋,奄奄一息,人已經被折磨這樣了放出她時還罰了兩千元。瞿玉玲回家後整夜睡不著覺,骨瘦如柴,家人去看她,她只能聽聲音卻不認識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李桂芝、張淑潔抗議絕食,李桂芝被插管兩次,第二次疼的她不會說話,走路手腳燒的在冰涼的床上摸,惡警還不給拔管,第八天,惡警叫來李桂芝的家人勸說使她停止了絕食。張淑潔被插管五天不許拔下,致使食道不敢喘氣,心臟病復發,送醫院搶救心跳一分鐘130次,在奄奄一息的情況下,他們騙她說,給她《轉法輪》,讓她煉功、學法,騙她停止絕食。他們輪流對張進行逼供,騙她你招了一個月後就放你回家,其實他們那時早已對她們進行了非法勞教的決定。三人被送內蒙古紮賚特旗圖牧吉勞教所。瞿玉玲因身體關係勞教所拒收,惡警王春林詐了兩千元現金未開任何手續,騙瞿玉玲家人說他去通遼給瞿辦所外執行。家人怕瞿玉玲被迫害死就給了錢。

參與審判的人有公安局長:王洪江,何巴根那。

下令抓捕的分管司法的旗長:趙海山,親自抓人的有宋守安,殷維,陳寶權,何巴根那,等十多人。

親自參與迫害的有:白玉華,陳笑蘭,單代小,等人。

惡警王春林電話:13947523857
分管司法的旗長趙海山電話:3212257(辦公室)3217799(宅電)13847567799(手機)
旗委書記石壯沙13904756979(手機 ) 3212516(辦公室)3216844(宅電)
副書記:台寶喜
    吳金成3212515 (辦公室)  3214440(宅電)

副旗長:孫洪玉 3213222 (辦公室)  13904753553(手機 )
旗委辦公室主任:既3212614 (辦公室)  3214443(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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