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珠海市斗門區大法弟子盧健雯再次被綁架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3月30日】盧健雯,女,1972年出生,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井岸鎮第四小學的英語教師。1999年得法。

她學法輪大法後按照師父講的做好人的教導,工作更加勤奮,兢兢業業,經常免費給學生補課或輔導學生做作業,工作時間常超時,很晚才回家,而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是先打電話給學生的家長督促學生完成作業。在節假日又叫學生到家裏進行輔導,常為學生免費灌英語錄音帶等。

99年底因與母親一起去北京為大法講句公道話,在廣州火車站被非法抓捕,拘留15天。2000年7月16日,因她母親去探望一年多不見的朋友被抓,後被抄家。抄家時她攬著大法書不肯放,又被拘留15天。後來學校停止她上課。幾個學生家長打電話來,說孩子回家哭訴學校不讓盧老師上課。家長叫她去投訴。2000年10月18日晚下班回家,發現周圍有人監視,其中有學校一個主任。8點鐘不到,六、七個公安上門抄家,直翻到十一點多,甚麼也找不到,空手回去,卻將她強行綁架抬走偽稱「協助調查」。到派出所後扣在大鐵門上站過夜,直到第二天中午不給她飯吃。下午她被送到看守所。11月23日,610惡人、教育局的、學校校長等一夥到看守所,宣布將她開除公職,勞教兩年。

到三水婦教所後,她被惡人的偽善所騙,放棄了修煉。2001年8月為了抓她母親(當時其母親被迫離家出走),當地「610」將她提前釋放,回學校上班,做後勤,管圖書室、電腦打印,並隨時代課,每月只給500元工資(直到現在)。曾要求復職,無答覆。

2005年7月又重新修煉。2005年12月2日上午10點,正在工作時被當地「610」強行綁架,關在珠海市第三看守所。2006年2月2日開始絕食八天,反迫害;3月3日開始第二次絕食。3月9日法院開庭。消息傳出說她開庭時還公開煉功。

她所在的學校校長說她表現不好,喜歡幹的工作就幹,不喜歡幹就不幹。事情是,曾有兩位老師叫她打印個人寫的「保先」材料,遭她拒絕。另一件事是以前叫她賣紅領巾,看過《九評》後,她提出不幹了。

同事說她雖然單純,但工作從不偷懶,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工作沒少做;公私分明,不開後門,對人和善,細聲細氣講道理。

有個小頭目被人問到綁架之事時,慌忙擺手說,不關我事,我沒參與,是老闆幹的。

請國內外同修及知情者繼續提供詳細情況、電話等,關注整個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揭露邪惡,廣傳真相,救度眾生!

相關人員電話:
珠海市斗門區教育局:0756-5521348
珠海市斗門區教育辦:0756-5523225
珠海市斗門區井岸鎮第四小學辦公室:0756-5525963
校長 周長旺:0756-5528650,0756-98337013
珠海市斗門區610 辦公室:0756-5523001
馮豐優(主任):13902539658
梁根鵬:13902538653 吳丁靈:13702645807 吳澤波:13902539815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