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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大法弟子王新博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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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大法弟子王新博被惡黨法院非法判十三年,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時才於2006年農曆新年前夕送回家,於2月10日含冤去世。

被迫害致死的王新博

王新博,男、48歲,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煙草公司職工。1997年得法前,身患重病,通過學法煉功,身體健康。99年720後曾多次去北京上訪講真相及在自家門口煉功,先後數次被非法拘留、勞教。

2000年10月15日被當地警察非法抄家,從家中強行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2001年因傳遞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3年,後保外就醫出來,繼續遭受迫害,被迫流離失所。

2003年在做真相資料時被非法抓捕,被淄博市張家店區惡黨法院非法判十三年,在山東省監獄遭到非人折磨。

2005年10月不法人員為了達到「轉化」的目地,連續4天4夜不許睡覺,十幾個惡人輪番毆打折磨。為了抵制迫害,王新博4天滴水未進。王新博被折磨的全身浮腫昏死過去,才被送到警官醫院。當王新博浮腫消退,身體有所恢復時,醫院強行給王新博打了3針不明藥物,才於2006年農曆新年前夕把人放回家。

王新博回家後不久,腹部極度膨脹,渾身疼痛難忍,送到醫院後經查內臟嚴重損傷,腹腔極度膨脹,雙腿嚴重水腫,經穿刺腹腔放出的全是黑紅的血,於2006年2月10日離世。

新年期間在淄博張店部份小區發現張貼有張店區610辦公室的有獎舉報小告示。告示上稱對揭發、舉報、提供線索者獎金500─2000元不等,舉報電話全區統一為「110」公安報警電話,強制洗腦班名為「區全民健康教育培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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