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勞教所共有四個大隊,三大隊專幹迫害法輪功學員之事,用盡邪惡手段替江氏集團賣命,以下揭露的是許昌勞教所部份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手段。
法輪功學員剛被劫持入監,惡警先來點假惺惺的生活關懷,並聲稱「不打人」「也不許犯人打人」「我們是文明管理」「這裏沒有所王、所霸」等等。
然而一旦偽善與欺騙被識破,惡警馬上大打出手,手段有:電棍電、上繩、拳打腳踢、野蠻灌食、皮鞋往臉上抽、锨把打、老虎凳、皮棍毒打全身等,這還算是「文明」手段,更殘酷的酷刑有:暗中支使吸毒犯人用鐵棍把腿壓斷;用大頭針插入手指、腳趾甲裏;用牙刷刷陰部;捆綁後四人抬起,突然鬆手往地上摔;繩捆起來在水泥地上來回拖;關到一、二大隊指使吸毒犯往死裏打等。
惡警還向外輸送「經驗」。有兩個惡警到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做「幫教」,用這些辦法迫害法輪功學員。
1、延時勞動。早上六點起床,逼法輪功學員打掃衛生;晚上10:30收工,但經常加班,往往加到晚上一兩點,沒活時也想辦法加班。
2、 挑起矛盾。暗中支持犯人吸毒,然後抓其把柄,逼迫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或者安排吸毒犯當班骨幹,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有一個吸毒犯為了掩蓋吸毒事實,誣陷一法輪功學員逃跑,將該法輪功學員毒打致精神失常。
3、動輒大打出手。不顧法輪功學員體弱、被迫害傷殘等事實,動不動以消極怠工大打出手,或者用皮帶、手銬等刑具,在夜深人靜時毒打大法弟子。
4、定時大規模迫害。一般沒隔兩個月進行一次大規模迫害,利用開會寫認識、試卷等形式確定名單,或者根據所謂的表現確定被迫害人員。
惡警名單
三大隊:
大隊長師寶龍
教導員馬華亭(已調任生活衛生科科長)
譚軍民(現任 師寶龍的連襟)
副大隊長靳××
秘書賈志剛
一女會計
一中隊:
前任中隊長賈志剛(已調離)
現任中隊長徐水旺
指導員劉天勛(已調離) 現空缺
警察閆磊、徐祖盛、都政濤
二中隊:
中隊長趙志民
指導員申建偉
警察:孟廣路、張清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