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九日,我去北京證法,剛到天安門,就被搜出橫幅,隨後就被惡警抓上車,送往延吉派出所,車裏有二十多個大法弟子,我們不畏強暴,正念講真相,解體控制惡警的亂法爛鬼,把惡警的囂張氣燄很快壓了下去。惡人起初用鐵鏈打同修,後來住手了,有的低著頭靜靜的聽同修講真相。到了延吉派出所,我拒絕在他們的記錄上簽字。第二天,我廠派出所的人由縣「六一零」帶隊,把我們抓回去。在火車上他們把我們的手用電纜線反捆著,被我們掙脫,我們心想人怎麼能捆的住神呢。一有機會我們就向旅客講真相,不少人聽了連連點頭。從他們的表情上看的出,大多數是同情我們的。
回到廠派出所,縣「六一零」李衛國夥同該所李科,強行將我們抓上警車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叫我填的一張表上,我寫著:我是為證實大法,為師父、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去北京的,我沒有罪,我不應該被抓、被關,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等等。在拘留所裏,我早晚照常煉功,其餘時間就背頌「論語」、經文等,堅持發正念,並向同室被關的年青女子講真相,我出拘留所的那天,拘室裏正好九個人,我先後教她們煉動作,還給她們講做人的道理,她們都聽進去了。有一個才十七歲女子,她說再不能與大法擦肩而過了,出去後要煉法輪功。
在拘留所期間,廠派出所多次逼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我堅決扺制,沒寫一個字。還逼我交所謂的去北京的罰款,廠裏被縣「六一零」罰了三萬元,廠領導被罰一千元。我們去北京的幾個人每人要交數千元錢,若不交就要被轉送看守所或勞教所。我當時想,我要早些出去,我有更多的大法工作要做,我們要救度更多的眾生,這樣我就交了錢,才算出了拘留所,我在那裏被邪惡關了十七天。就交罰款這事,現在回想起來都感到內疚和自責。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該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不應該承受罰款,那不是配合邪惡了嗎?!說明我學法不夠,被邪惡鑽了空子。
經過學法、不斷提高心性,從拘留所出來後,我的膽量也大多了,更加堅定了對大法、對師父的信心。邪惡對我去北京證法更是恨之入骨,單位、派出所比上京前對我的監視更嚴,指定專門的人跟蹤。我和丈夫(同修)都不動心,共同配合做我們該做的事。相信師父、相信大法,隨時發正念,對他們的監視不驚不恐。我們把也注意處理好鄰里關係,鄰里環境也比較好。
邪惡因我不寫「三書」,一直不放過我。二零零三年,本縣「六一零」企圖又與廠派出所配合迫害我,通知我們廠的三位同修進成都洗腦班,我們堅決否定,密集發正念,做好三件事,加上大法弟子整體配合,最終徹底否定了邪惡勢力的這一安排。二零零六年九月,我廠退休辦通知我和丈夫去一下,說是談談心甚麼的,我和丈夫都認為這正好是講真相的機會。在去退休辦的路上,我們一直不停的發正念。到那裏後,辦公室的人問我們,是否給某某地區打過電話,說公安拿著我們的照片找到廠裏想對證看人等等。我們當場全盤否定,並借此機會給在座的幾個退休辦人員講真相。又是師父的呵護,大法的威力,加上我們的正念,解體了邪惡因素,他們說,沒甚麼,只是問問。就這樣甚麼事也沒有發生。但是我們向內找,回憶起在與另外的同修交流中,安全修口沒做好,被邪惡鑽了空子,若不是師父呵護,後果也是嚴重的。
回憶邪惡迫害大法七年多以來,我走的道路是坎坷的,但是有師父的呵護,總算是一關又一關的闖過來了。我發自內心的感謝師父、感謝大法。我一定加緊做好三件事,充份利用常人的「家鄉會」(幾乎每月一次),「同學會」(一季度一次),廣泛深入的講真相,傳九評,救度更多眾生,做到「越最後越精進」,跟隨師父圓滿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