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修煉路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喜得大法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一日,經人介紹我走進一法輪功學員家(一個學法煉功小組),在那裏我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了師父講法錄像。當時我心裏清楚,我從此以後是不會離開法了。

得法之前,我曾是上教堂做禮拜十二年的基督徒。我到教堂聽牧師講道,心存諸多疑惑,牧師的話無法解開我心中之迷,《聖經》中所說的我也似懂非懂,上教堂做禮拜只是感受到那種在當今社會上很少有的人與人之間友好、祥和、寬鬆的氣氛。

而當我看完了《轉法輪》後,我一下子就明白了過去一直搞不懂的問題,師父用現代人最淺顯的口語語言文字,由淺入深的揭示了現代所謂尖端科學都研究不透無法解釋的深奧之迷,使我不但知其然,還知其所以然。我被深深震撼!我知道自己從今以後不會離開大法,我知道自己以後該怎樣做人了。

當從法中明白了自己所遭受的一切都與自己生生世世所造業力有關,我開始能以平和的心態看待那些傷害欺負我的人,不再心存怨恨,更不會想報復,這種忍與自己過去沒學大法之前的那種忍截然不同,過去那種忍是由於外在環境等因素及顧慮心而壓制自己心中的氣恨、委屈,如果外在環境起變化,說不定也會發洩一番,也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而當我明白了法理後,即使給我機會讓我去報復一下那些傷害我的人,我都不會去幹的,人幹了甚麼都是給自己幹,對別人的傷害實際就是對自己的傷害。因果報應,絲毫不爽。宇宙的法理對任何一個生命都是絕對公正的。大法向我展示了怎樣做好人的道理,怎樣成為修煉的人,怎樣昇華上去成為高層次的人,她穿透人心,直達心靈深處,是人世間任何一種學說都無法比擬的。我感到非常幸運,像我這樣卑微的人竟然能得大法,我心裏充滿了感激,我雙手合十:蒼天待我不薄,使我今生得大法。

師父的慈悲

2000年12月,當我們在天安門廣場拉開「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時,被惡警重重的面朝下摔在地上,「啪」,我從1.61米高度一下摔在水泥地上,當時只感到臉接觸地面時冰冷冷的,卻不覺的疼,也沒出血,也沒紅腫起包。

我被抓後,四、五個惡警把我按坐在地上,穿著皮鞋的惡警站著對著我的太陽穴一腳踢來,「轟」,我感到頭腦裏一聲巨響,腦袋像爆炸了一樣,我大口的喘著氣,心臟就像要蹦出來似的狂跳,背後上方一隻腳踢在我的脊椎骨上,然後用力往裏頂壓,我可以感受到皮鞋尖在我脊椎骨用力頂壓的力度,卻不感到疼。

一個惡警蹲下來,我睜眼一看,一張凶殘的黑臉,就像黑社會裏的打手一樣,他揮手不停的打我耳光,一定要我說出姓名、家庭住址,我閉眼閉口,一聲不吭,當他們要電擊我臉時,我閉著眼,只感到眼前有光點在閃,劃著圈,而我臉上卻沒有感覺。最後惡警用車把我拉到密雲火車站,把我拖下車後,他們乘車走了。

此時天已經暗下來了,北方的冬夜好冷啊,路上行人稀少,不時有警車呼嘯而過,讓人感到陰森恐怖,我又冷又餓又累,因沒帶身份證,當地旅館都不讓住,我人生地不熟,黑暗中不知如何是好,好像冥冥中有人幫我、指引,這時路邊來兩位行人,我上前問路,此時一輛小客車經過,其中一人揮一下手,車停下,我趕緊上了車,輾轉回家。

事後想起,當惡警踢我太陽穴時,我的臉若稍微往右一轉,右眼球立即就會被踢飛的。回想當時惡警穿著大皮鞋對著我的太陽穴猛踢,我背後脊椎骨同時遭另一惡警猛踢,四、五個惡警圍著我拳打腳踢,專踢要害部位,若不是師父法身保護,我也許當場斃命。師父的慈悲超出我們的所思所想,有的是我們知道的,還有許多表現在另外空間,是我們現在不知道的。

去掉情

我所在單位的頭目為了那頂烏紗帽,為了撈取政治資本往上爬,主動積極的參與迫害法輪功,成立了「幫教領導小組」,動員全單位各處室都來參加,我一下子成為重點。它們強行在我臥室房間鋪張床,派人輪流24小時住在我房間監控我。後來更肆無忌憚的用暴力撞開我廳房的門,將我劫持到與省女子勞教所一牆之隔的一座樓房(據說此樓原打算關押吸毒犯)內囚禁起來洗腦,強迫看誣陷詆毀大法的電視報紙,指使勞教所裏的犯人和武警以及所謂「幫教」人員輪番圍攻我,逼迫我寫誹謗大法的文章和不煉功的保證等,並停發我的工資及福利待遇,一天也沒有放鬆對我的迫害。

後來當我到父母家住時,單位頭目又派人多次竄到父母家所在的居委會、派出所,以及找父母單位的領導,要求配合對我進行監控、迫害。單位頭目派人派車與居委會、派出所一些人以查戶口為名,竄入我父母家要將我劫持走,未果。後用公款收買宿舍傳達室,叫其暗中監控收集我家情況,報告給單位頭目以換取錢財報酬。派出所副所長、片警、居委會主任及社區工作人員、單位邪惡之徒輪番上我父母家,搞得全家不得安寧。母親時常大發脾氣,摔東西,對我不滿。

就在這種被各方騷擾的情況下,我弟弟從外地回來,住進醫院不久即去世,他走的很突然,全家一下子陷入悲痛之中。在太平間裏,我抱著弟弟的頭,喊著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的對他說:你下輩子一定要煉法輪功啊!你一定要去修煉法輪大法啊!他能聽得見嗎?那段時間我經常夢見我弟弟,我想自己如果很精進的話,他也許不會那麼快就走,因此很自責、很傷心。

從魔難中走過來

唯一的一個男孩突然去世,我父母真是晴天霹靂,老倆口都病倒在床。母親把我叫到床前說:「爸爸媽媽都是不久的人了,你去找個伴吧。你一個人孤零零的,生病了誰管你啊,出了事誰幫你啊,你去找個伴,這樣我和你爸就放心走了。」我說:「我師父會管我,我有師父管。」父親(基督徒)瞪著眼問:「你的師父在哪裏?你的師父在美國,在那麼遠的地方他還能管得了你?!」我反問他:「你信的耶穌在哪裏?你信的耶穌在更遙遠的天上,他又為甚麼能管得了你?」母親(信佛教)說:「你說你師父管你,為甚麼你還被抓、被迫害?」我問她:「當年釋迦牟尼佛傳法時,為甚麼他的弟子也被迫害?」我告訴他們法輪功真相,他們都不吭聲了。

那段日子,我經常坐在父母的床前給他們念法。念著念著,我心裏慢慢平靜下來,我看到自己的「情」怎麼這麼重啊,師父說:「『情』恰恰是最不理智的反映。修煉的人,你要放不下這個情,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人的行為。」(《在澳大利亞法會上講法》)我意識到了這個「情」,就不斷的排斥它,不能被它牽著鼻子走。

承受

在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時,同牢房有個叫宋競紅的犯人,說她想煉法輪功,她認識法輪功學員某某,她家裏有大法資料,要我教她煉功,她出去後要看《轉法輪》等等,還說她夢見師父,師父告訴她如何如何等等,我當時信以為真,把她當同修,各方面盡可能幫助、關心她,自己捨不得吃的食物都給她,家裏寄來的錢、買的東西也給她,出來後還寄幾百元錢給她。誰知她一出看守所就夥同詐騙團夥合謀騙走我所有積蓄(包括我母親的兩萬多元人民幣)共計十三萬多元人民幣,並與同伙開車從我宿舍搬走電冰箱、電風扇、毛毯、薄棉被、竹涼蓆、開水壺、電話機等生活用品,然後不見蹤影。

那時單位早已停發我工資,我沒有經濟來源,又被騙走省吃儉用積攢下的全部積蓄,換上常人說不定會去跳樓。有位認識多年的常人,對我煉法輪功後表現出的承受力表示欽佩。他知道我原來是位多愁善感膽小脆弱的女子,可是我現在的忍受力、承受力出乎常人的意料。這是因為自己通過不斷的看《轉法輪》及師父經文,明白法理後,漸漸的把人世間的物質利益和各種慾望看淡了,才能承受得住,才能從魔難中走過來。其實常人哪裏知道修煉人還承受著許多常人無法理解的痛苦和魔難,這其中的滋味只有自己清楚。

學法修心 做好「三件事」

在做「三件事」的過程中要修心,學法就是最重要的。可是這最重要的我常常沒做好。我有時把看書當成例行公事,完成任務一樣去做。看書的同時腦子還在不斷的冒出亂七八糟的念頭,心不在法上,有時邊看邊翻後面,看看還差多少頁才能看完,趕快看完,了一樁事了,看完了一講,哦,今天三件事完成了一件了。這哪是在學法,這是不負責任的自己騙自己啊。可是我發現,這種情況其他同修也存在,還不是個別的,我們趕快歸正過來吧。不能在法上修,不能在法上提高,還談甚麼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

在大陸這樣嚴酷的環境中,頻頻發生的同修慘遭迫害,資料點被破壞,能說與我們平時沒學好法沒關係嗎?我們必須遵照師父所說的那樣,學法時放下心去看,靜靜的去看,不抱著常人的觀念學法,並且用法來指導我們修煉,真正實修,從本質上改變著自己,才能破除迫害,走正自己的路。我們的一切都從法中來,法沒學好,何來正念,嘴上說正念強,其實不過是常人的衝動、匹夫之勇而已。

關於發放真相資料的切磋

現在這種特殊的歷史時期,用各種方式救度眾生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每份資料都是救人的法器,都應珍惜。對於每份大法真相資料我都要先包裝加工,然後才發放的。把明慧週報摺疊成約10.5×7.5釐米大小,用紙包好,在正面貼上一小四方紅紙,在紅紙上用毛筆端正的寫上「福」字,背面用雙面膠貼上,然後貼在樓房裏家家戶戶的門旁牆上,直接粘貼在鐵門上,會留下雙面膠痕跡,人家搞衛生很難擦乾淨,注意不要貼在門旁對聯上,以免房主去拿時把對聯紅紙撕破。邊做邊發正念:神做事,不許人看見。資料發完加一念:鏟除操作世人的邪惡,啟迪看真相資料人的善念,最大限度發揮大法真相資料救度世人的作用。

發放方式:粘貼、投放,以及不同資料種類,如明慧週報、九評書籍、光盤,我都採用不同的方法進行包裝,並寫上健康的常人願意看的短短幾句格言、祝福、警句等。目地是吸引常人,首先能夠使他願意拿在手中,不會隨手丟棄,然後才會看下去。我看了明慧網上一篇文章,說的是一個常人接過真相資料,雖然沒看,但因他接了真相資料,在另外空間就已經破了他一層殼。所以我覺得對真相資料,是拿起還是丟棄,對一個常人來說,這一舉動可能就決定了他將來的「存」或「滅」。

另外,珍惜真相資料,也是尊重同修的勞動,從買耗材、上網下載、複印、傳遞到最後發放給世人,如果最後這個「發放」環節沒做好,常人看都不看就扔掉,那麼資料點同修的勞動不就白做了嗎?有的同修直接把《九評共產黨》、明慧週報、法輪功真相這些字眼顯露在外,一眼就看出是法輪功資料,我覺得有些不妥,這樣恐怕常人即使想看也不敢拿,因為人都有怕心,不願招惹麻煩,再說也不安全,有的人可能會舉報,便衣警察看到隨手就毀掉。發真相資料時不要只注重自己發了多少,好象資料發多了威德就大,而是要更注重怎麼才能真正有效的使世人得救。這也反映了一個人的心性、境界,前者側重於「自我」發了多少,後者則側重於「他人」能否得救。其實真正為他人考慮,去掉為私為我的心,才能使真正的「自己」得以昇華。我們所做的一切都與我們的修煉有關,在做的過程中處處都有自己應該提高心性的因素在內,所以我們平時要注意保持一個修煉人的心態,不混同於常人。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