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傳文化】淫邪害人 必遭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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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這是兩個發生在清朝,因為宣揚淫邪害人而遭到天譴的故事。

楊氏是蘇州人,以賣書為業,他家中有《××梅》這一淫書的印版,賣出《××梅》雖然很多,但他卻終日被病所困,日夜離不開湯藥。他結婚娶妻多年,但仍沒有子嗣。他的一朋友勸誡他說:「你早已經結婚了,但仍沒有子嗣,而且每年的收入全部都用來治病買藥了。這可能是你印製《××梅》出售到各個書店,人受其害,而你卻以此謀利有關,這可能是上天懲罰你啊!為今之計,應趕緊毀掉這《××梅》的印版,或許還有機會可以改過自新。」

楊氏終於驚醒,他立即取來《××梅》印版,劈了後用火焚之。從此楊氏再沒有病患了,他的妻子沒多久就為他生了個兒子。他又開設了家正當的文遠堂書坊,家業逐漸開始豐裕起來。

揚州的一書商家中也藏有《××梅》印版,他家有些資財,開了三處書坊,整日以售賣淫書獲利。有人勸誡他很多次,他始終都捨不得毀掉書版。

有一天,他同兒子一起到蘇州,兒子因為有其它事先回來了,書商在寓所突然生病,已經起不了身了,同行的人準備把他送回家,結果剛到碼頭上就死了。又趕緊通知他兒子,其兒子飛奔趕到,可書商的臉居然已開始腐爛,蒼蠅蚊子密集,血水湧溢。人們都說這都是他印製售賣淫書的惡報。

他死後,有位儒士拿錢將《××梅》的印版買來並立時銷毀,從此以後,蘇、揚兩城再沒有這種淫書流傳,人心變得清正起來。

淫邪之事本來就有違人倫,人神共憤,如果加以宣揚和傳播,必將壞人心志,導人向惡,這可是十惡不赦之罪,萬望警之、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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