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故事是我親自遇到的幾個場景。
1.「我是法輪功學員」
他是黑白的混血兒,因為他的膚色並不那麼的深,約莫三、四十歲的樣子。不知為何,我一看到他,感到他的臉上閃爍著一種純正的輝光。他站在我們的展板前看得很仔細。於是,我向他敘述了中國的惡警是如何對不願放棄真善忍的修煉人濫用種種的酷刑,使他們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他在反迫害的請願書上簽了他的名字。當我遞上真象光碟給他時,他笑著說:「我已經有了。」接下來他告訴我,「I am a Falun Gong practitioner」 (我是法輪功學員),我感到驚奇和疑惑。他說:「我正在讀《轉法輪》。」
看著他那雙真摯的眼睛,和略微羞澀的微笑,我相信他告訴我的是真的。我叮嚀說:「你一定要繼續讀下去,一口氣讀完,不要放棄。」他很開心的說:「我非常喜歡這本書,當我一開始讀,我就知道這正是我人生所需要的。」
一個在純美國文化背景中長大的人,卻和法輪大法這麼有緣,我真為他感到高興。接著他說他很遺憾錯過了這次華盛頓的法會。這對我又是一個新的驚喜,沒想到他真的有心想成為一個大法學員,而不是只對大法感興趣。我告訴他最好參加當地學員的集體學法和煉功,因為這是一個很好的修煉環境。他頻頻點頭,戀戀不捨地離開了。
在我們的活動快要結束時,我又見到了他。原來,他下班後,又轉回到我們的反酷刑點。我們這兒純正而強大的場就像磁鐵般的吸引著他,使他流連忘返……
2.「我剛剛開始修煉」
一個非常可愛的少女,和她的父親從我們的反酷刑展路過,在我要求她簽名時,她停下腳步,用不太流利的英語,很興奮的對我說:「我們來自烏克蘭,在我們那個地方,大約有一百多個法輪大法的學員,而我才剛剛開始修煉……」說到這,她有些不好意思。我問她的感覺如何?她馬上展露出幸福的微笑,「法輪功很好,他給我帶來很多的快樂。」她轉頭向他的父親,她的父親也微笑著表示贊同。
我也為她而感到高興,因為法輪大法帶給了無數修煉人嶄新的人生意義。她和我一樣,並不是為了祛病健身而進入大法之門。許多海外的法輪大法弟子都很年輕,有著健康的身體和優越的物質條件,但是卻曾為人生的真正意義而困惑,一直到我們發現了法輪大法──「真善忍」──這個宇宙的最高原則,這才是我們人生的追求和最根本的價值所在。這也就是為何中國大法弟子在如此殘酷的迫害面前卻不放棄對真善忍的追求,而這種精神的追求卻是不修煉的人難以理解的。
3.「從哪兒才能學到法輪大法?」
每天上午,我們按照慣例,提前到反酷刑展所在的街上,為了清除邪惡因素的干擾,我們通常在裝載反酷刑展工具的卡車未到之前,先發正念,然後煉一小時的靜功。
這一天,我不知為何在靜功還沒有結束之前,卻睜開了眼睛。我發現在旁邊的休閒長椅上,正坐著一位穿著整齊,頗有紳士風度的中年男子。他似乎一直在看我們煉功。和我的目光接觸後,他主動走到我的跟前,問我這是何種功法,因為他在經過我們的前面時,感到一種特別寧靜和安詳的氣氛,這把他吸引住了。於是他乾脆坐下來觀察我們煉功。
我向他解釋了為何我們在這兒的原因,他明白了,「哦,是法輪功。「 他又問我在哪兒可以學到這種功法。我說:「如果你想學,我現在就可以教你。」 他正趕著去上班,已沒有太多的時間剩下。我就寫下了法輪大法的網站,告訴他一切的資料都可以在網上免費下載。也可以找出他所在地區的煉功點。我告訴他美國所有的州幾乎都有法輪大法的學員。所有的大法學員都會熱誠而義務的教功,法輪大法的一切活動全是公開和免費的。他聽了十分感動,一再表示感謝。
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我想這又是一個有緣人。
4.分文不取的珍貴功法
有一對夫婦,停在我們的展點,對我們的反迫害展表示贊同,當聽說在1999年,中國有將近一億的人煉法輪功,這個男士就直覺到法輪功的巨大的威力。他告訴我他曾煉過其它的氣功,他非常相信中國的氣功是一種古老的先人的智慧,所以他有心學過中國的氣功。
當他問我要花多少錢學法輪功的功法,我告訴他,「It』s free」(是免費的)。他的眼睛睜得大大的,似乎不相信。他說他曾花了許多的錢學習中國的氣功,因為在美國,這是合情合理的。我想起自己曾經在洛杉磯一個很有名的佛寺臨時出家修行一個星期,也花了不少的費用。我笑著對他說:「其實,法輪功是一種內在和外在修煉功法,以真善忍的原則提升人的精神道德為主,不只是簡單的煉功而已。」我認真的告訴他,要修煉到「無私無我」的境地,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做得到的。
他終於弄明白了法輪功這個以真善忍為根本的修煉大法和其它氣功的不同之處,他很希望馬上學會這種功法。我給了他紐約地區煉功點聯繫人的電話號碼,並建議他不妨先上網去讀一下《轉法輪》,如果他能認同書中所講的道理,才能幫助他克服煉功中遇到的困難和疑惑。他表示贊同我的想法。
他真的很幸運,能夠和法輪大法結緣。在美國,有不少人花錢去學禪坐、瑜珈、太極,卻沒有認識到分文不取的法輪功的珍貴。看到這些與法輪大法有緣的美國人,能夠走入大法修煉之門,我真的從心底為他們而感到高興。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5/8/25/64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