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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女子監獄中的真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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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6月5日】我是1999年5月初開始修煉法輪功的。

之前,我的孩子由於貪玩,玩電腦遊戲,因此而不想上學。從我開始看師父講法錄像第一天,我帶著孩子去看,只看完第一講,孩子就開始自覺自願的上學,連續看完九講後,他整個人都變了,變成了一個懂事又聽話的孩子,學習成績也有很大的進步。我自己煉功前有「類風濕關節炎」,可是煉功短短幾天,身體不適的感覺完全消失了,身體非常舒服。從此我就感受到法輪功的神奇,覺得這個功法太好了,他既能減輕人的精神負擔,又是祛病健身的良方。

可是,我煉功只有兩個多月,法輪功在中國就遭到無理鎮壓。作為中國公民的信仰自由和最基本的人權被剝奪了,在這種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吧,就這樣我們開始向人們講述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然而就因為我們說真話,而遭到了所謂執法人員的綁架、監視、抄家、拘留,判刑等等。就我個人來說,被綁架四次,在看守所拘留十個多月。

拘留期間,我以絕食的方式抗議政府這種非法行為,可是卻遭到了他們的強行灌食,還把我強拖出去遊街。有幾次我的生命垂危,他們在不想承擔責任的情況下,才放我回家。回家後,一直監視我,隨時都面臨再綁架。2001年7月9日,邪惡認為的「7.20」敏感日之前,他們半夜砸門綁架了我。當時我絕食絕水,再加上我十三歲的孩子要媽媽,我被釋放。在這之後,我流離在外,有家不能回。我的家人也十分擔憂我的安危,母親因見不到我,本來很好的,突然發病離開了人世。母親去世我從娘家再回家,就在家遭到綁架。他們幾次非法抄家,還毀壞了我家的物品。後來他們非法判我三年刑,並送我到武漢女子監獄。

我被分到三監區二分監區,起初是超時的勞動,而且勞動任務重。記得有幾次通宵不允許睡覺,他們說你到這裏來首先要過勞動關,然後再過學習關。一次我發現監號裏有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東西,就把它撕了。執勤的犯人知道了,有好幾個人連拉帶打把我銬起來,值班幹部對她們的行為視而不見,默認和縱容。不久,2002年1月18日早晨,通知我半天勞動,半天學習。從此每天強迫所謂的學習,實際上就是要達到他們的目的──所謂的轉化。她們表面上說得很好,你怎麼想就怎麼說,怎麼寫,可事實不是這樣,如果你寫的不是她們要的,他們就會想方設法找理由讓你罰站,或者銬起來。你只能聽他們說,或者順從,默認,否則就會說你違反監規隊紀,懲罰你。記得有一次,包夾人員跟我談「法輪功問題」,我講的不符合她們的要求,因為說的是真話,所以就遭到罰站,連續站了八天八夜,不讓睡覺。終於有一天,他們又找了一個藉口,把我銬了起來,理由是我站隊點名前沒有唱歌。這種事情發生在「法輪功」身上不容分說先把你銬起來。這首歌我能唱嗎?共產黨殘酷鎮壓一群手無寸鐵,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包括婦孺傷殘,那共產黨是甚麼樣的角色?還讓我唱甚麼沒有它就沒有新中國?誰能唱得出來?

這一次戴手銬,她們的目的就是要轉化我。每天不讓睡覺,每餐為我端飯,事實上是不想給我飯吃,因為不開手銬,我自己沒法吃,包夾的人餵飯,總是埋怨和指責,餵幾口就不餵了。她們還怕其他犯人看見,知道他們實際上不給我飯吃。因為我不放棄修煉,幹部就會給包夾人員施壓。包夾們總是說,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儘管她們知道我們是好人,可是在監獄那種失去言論自由的環境下,人們只能敢怒不敢言。

這期間,不讓家屬接見,家屬只好存錢在帳上,我想用自己的錢買早餐,剛開始包夾說,賣完了,後來我要其他犯人幫我買,被包夾發現,就再不准別人給我買了。大熱天不給我水喝,有時給一點點水。每天只允許我上一次廁所,而這一次廁所還要申請好幾次。月經來了,內褲沾滿了血,不允許洗澡,換衣服,把我反銬在監號裏,樓梯口的鐵欄上,腳不能落地,最後手銬銬進胳膊的肉裏去了,手銬沒法打開。一個幹部竟然說:「這副手銬150元,壞了要賠償的。」,受害者還要承擔迫害者刑具的費用,只有共產邪黨做得出,是共產邪黨的邏輯。儘管這樣,她們仍然要把我銬起來,在這種情況下,我違心的答應了她們,之後又受到了猶大的干擾,做了一個修煉者最不應該,也絕對不能做的事。(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後來我被調到「法輪功」中隊,在那裏,她們又要我學她們的那一套東西。我不學,我寫了一份「修正材料」,告訴它們,我以前違心的所說所寫的不應該寫的東西全部作廢,表示要在法輪大法這一門中修煉。這樣一來,她們便輪番更換包夾人員做我的工作。口頭上它們說不想「轉化」我,實際上利用犯人和猶大散布邪悟理論,還說甚麼不「轉化」就不能回家等等,轉過來她們又說我不想回家,「不要家了,精神不正常」。直到我回家的當天,她們還在要我表態,我說「我沒有罪」。

在這個隊裏,沒有妥協的法輪功學員互相之間是不准說話的。有一次,我被調換了監號,我幫監號裏的人打了幾個中國結,後來罰我多打50個,當時我不知道為甚麼,後來無意中聽猶大說,因為我幫了她們,其中有一個是沒有妥協的法輪功學員。還有一次,我幫她抬了一下水,就不讓我出去打水了,說我違反監規隊紀,像這樣的事發生在一般犯人的身上,那是很正常的,根本就不會說甚麼,可是對不妥協的法輪功學員來說,就會遭到懲罰。對有些不妥協的法輪功學員,她們還採用一種比較隱蔽的方式,安排在監號裏面「學習」、勞動,晚上關上門,直到半夜,或者深夜一、二點。她們的目的也是一樣──「轉化」,她們往往表面上說不想「轉化」我們,可事實恰恰相反,這種精神上的折磨,往往更容易毀掉人,就像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束縛著人。我親眼見過一個同修,叫劉為三,據說是襄樊人,聽說在監獄裏遭到不公正的對待時,與包夾人員發生矛盾,後被關禁閉,導致後來癡痴呆呆,整天傻傻的坐著,有時坐不穩,生活不能自理。還有一個叫宋玉蓮,大概也是襄樊人(具體地址不是很清楚),來到監獄以後,被所謂的「轉化」了,在去年春節前夕,突然發病,送醫院搶救無效,後來送回家,聽說已經去世了。

我是2004年5月回家的。回來後一直不想把這些寫出來,只要那些參與者能認識到他們的錯誤,能改正過來,我就不寫了,所以回來後,找丈夫單位領導講真象,因為我沒有單位,一直是他們在參與,在同年9月份,我寫了一封短信,找了派出所參與的相關人員談話,並請他們把信轉交給縣人大,希望得到合理的調解,同時也寫明了調解的內容:要求退還原本屬於人家的物品,賠償部份損失和安置,如不能得到合理的答覆,我會依法起訴。可是幾個月過去了,依舊沒有任何人提起這件事。地方上的相關公務人員還夥同猶大到外地做洗腦迫害,還有的單位要求不在本地的學員要經常打電話,「彙報情況」,實際上是對人身自由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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