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站長姓王,1998年因胃部疼痛,去吉林市的一所大醫院檢查,結果確診為惡性腫瘤,也就是胃癌。大夫說治療不好了,胃裏已經長滿了腫瘤,當時她已經吃不進去飯了,甚至稀飯都很難下咽。
她家有個親戚住在北京,於是她丈夫帶著她來到北京,找到親戚住了下來。第二天她去了北京的一所有名的大醫院找專家看病,經過一套檢查下來,最後專家確診為胃癌,腫瘤已經長滿胃和食道,說動手術的話也只能把食道裏的腫瘤摘除,得花三萬元,就是這樣的話也最多只能活三個月。王站長聽後一想,左右是死何必給家裏留下負擔呢,畢竟家裏不富裕,她和丈夫回到吉林市,那時正是初夏。
她呆在家裏好像等死一樣,每天不能吃飯,最多也只能喝點糖水,人瘦得很多。有一天她心生一念想,與其呆在家裏等死不如出去轉轉,那樣心情還好些。於是那天傍晚她一個人在吉林江邊散步,走著走著,看到一幫人在江邊好像做甚麼體操,她想學學也許身體會好受一些,於是她來到一個老太身旁,問學你們的動作能治病嗎?那個老太說你跟著煉就能好病。於是她跟著那個老太學動作,就是法輪大法的四套動功。
就這樣她天天跟著老太煉功,一轉眼一個月過去了,她居然能每天吃進一碗稀飯,但這時她還不知道她煉的是甚麼。有一天她問老太說:我自從跟你煉了這套動作之後身體好了很多,我就叫你師父吧。這位老太一聽,笑著說:我不是師父,我們煉的叫法輪功,我們就一個師父,叫李洪志。這時老太說,「我借你幾本書你拿回去看看就都明白了。」於是老太從隨身攜帶的兜子裏拿出了幾本書放在她的手裏,說「你拿回去看吧。」
從這以後她天天看書天天煉功,不出半年她可以吃下一碗乾飯,而且人精神了很多。不像個有病的人,直到2002年我聽她講自己的故事時,這個被專家判了死刑的人已經多活了三年多。2002年時她已經被警察抓進監獄兩次,她跟我說:在監獄裏警察往她的身上潑涼水,那是三九寒冬啊,但她堅信大法,因為是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啊。
到現在我寫這篇稿子時候,她還走在正法修煉的路上,人精神煥發,她今年都五十多歲了,但看上去也就四十來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