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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佳木斯市惡警陳萬友勒索錢財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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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6日】幾年來,黑龍江佳木斯市公安局惡警陳萬友以執行公務為名敲詐勒索,欺壓善良本份的普通百姓,作惡多端。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人都曾被陳萬友勒索、敲詐。陳萬友勒索的錢財最多、迫害法輪功學員波及的面最廣,現僅僅舉幾例其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錢財的犯罪事實:

1 1999年10月末至2000年末,徐靜被前進分局勒卡4000元,丈夫周甫秀被市局勒卡4000元,看守所勒卡2000餘元,計10,000餘元,總共花掉近50,000餘元,其中近40,000元被陳萬友拿去,說是給610主任劉衍、市局副局長李運陽和政保支隊長劉忱。2002年2月至4月,前進分局王化民勒索近30,000元,說是給610主任劉衍、市局國保陳永德、陳萬友和前進分局王連民等等。

2 1999年10月28日佳木斯東風分局長勝派出所片警到一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亂翻東西。29日早6點又到她家,把她誘騙到派出所。後來把她送到看守所關押44天。家裏人托人找陳萬友要人,陳一拖再拖說不好辦,要好處(勒索)。家人救人心切,只好請陳吃飯,陳藉此大吃大喝,去歌廳、洗桑拿、上醫院看她母親,共花去5000元也沒有放人。

3 2000年2月3日,一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被佳市前進區奮鬥派出所民警和蔡所長審問後,送入市看守所強行拘留78天。在她絕食抗議迫害,要求無條件釋放的情況下,她母親去市局610再三要人,市610的陳萬友對她母親說得拿3000元錢,疏通各種關係方可。她母親給了他2000元錢以後,第二天才放出看守所。

4 2002年12月13日,市局陳萬友又領著前進分局及南崗派出所的惡徒無理闖入大法弟子王冬霞家,將王冬霞強行抓走,並把她丈夫的現金800元及手機佔為己有。

5 2003年一法輪功學員被橋南派出所警察魏某某綁架。而後由所長蔣國鋒帶領魏某某、李某某、還有一名警察抄了她家並將其關進看守所。年邁的公婆聽說後,因受驚嚇而病倒,全家陷入一片混亂。家人為營救這位學員,給佳市公安局國安支隊支隊長陳永德5000元,給國保大隊教導員陳萬友2000元,給市法制辦公室孫某某7000元,各方面打點又花了近1000元。

6 2003年10月28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陳萬友等人強行把一法輪功學員從單位帶走,於當晚被非法拘留。後來,家人承受不住邪惡之徒的威脅和恐嚇,被陳萬友勒索4000元。另外,因招待陳萬友、張冬輝等人吃飯娛樂等又花費了3000餘元。

7 佳木斯惡警陳萬友兩次勒索大法弟子井玉華錢財,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次是在2003年4月初,惡警陳萬友到井玉華妹妹家去綁架井玉華,沒有找到她卻抄了其妹妹的家。翻出了幾份材料和一本書,將井玉華的妹妹、妹夫帶到公安局恐嚇,讓他們將井玉華交出來,否則拘留。後來看其妹妹不肯,就又恐嚇說交2000元錢否則拘留,非常邪惡。就這樣陳萬友勒索井玉華妹妹2000元錢。2004年12月,井玉華因講真象被綁架。在勞教所身體出現嚴重疾病,勞教所向陳萬友反映情況,要求退出勞教。陳萬友和井玉華丈夫周旋要勒索多少錢的問題,遲遲不來接人,張口就是10,000元。井玉華的丈夫說如果人死裏面我就跟你沒完,後來降到5000元,通過找人又降到3000元。共計兩次被勒索5000元。(均沒有任何手續)

8 2004年底,有一靳姓學員母女被陳萬友勒索10,000元。

9 1999年底,法輪功學員鄭立彬的妹妹被陳萬友勒索500元。

惡警陳萬友利用職務之便敲詐勒索,金額巨大,嚴重侵害了眾多受害者的合法利益,其行為如同土匪、黑社會惡霸,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已觸犯刑法的有關規定。請有關部門核實並依法嚴懲。希望更多的法輪功學員都來揭露被陳萬友迫害、敲詐勒索錢財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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