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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佳木斯市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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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15日】
(一)

我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的大法弟子,自99年7-20以來,我和家人在精神上、經濟上和人身自由等多方面遭到了巨大的傷害。

自99年7-20中共江××集團一直在電視上以謊言栽贓、誣蔑法輪功,不允許煉功,2000年11月份我上北京說明事實的真象,到了北京後,坐公共汽車到了天安門廣場,我們把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條幅拿出來,大約2分鐘後,就被惡警連打帶推到車上,劫持到一個地方,非法審問。我被非法關在鐵籠子裏。到了晚上,我被送到駐北京辦事處,在那裏被非法關押了四天、勒索伙食費300元。單位來人非法把我從北京帶回佳木斯,非法關押到看守所,拘留票子上寫15天,結果非法關押一個月。

看守所的條件非常惡劣,伙食是用做飼料的玉米麵做的窩頭,每天兩個,加上一小盆鹽水菜湯,湯裏還有沙子、蟲子。就這樣的伙食每天還被迫交20元錢。我們所用的日用品如衛生紙、肥皂、牙刷等都要在看守所買高價的,不許外面送。

一個監室只有十幾平方米要擠30多人,白天這30多人在一鋪炕上排坐在一起,目視前方不許說話;晚上睡覺,人要一顛一倒側立著睡,有時地上也睡滿了,在有時人多就坐著睡。30多人的吃喝拉撒洗漱睡,一切都在這十幾平方米的監室內進行。室內的空氣污濁,難聞。有時牢頭對大法弟子打罵,逼迫蹲著。

我在那裏被非法關押一個月的時間,被索要伙食費400元,陳永德被非法勒索5000元。後來單位以扣除從北京帶我回來的路費為名扣發我工資220元。

每到星期天、節假日,所謂的敏感日,單位和派出所不法人員經常到我家騷擾,攪得四鄰不安。

五年多來,有很多的大法弟子在精神、肉體、經濟上,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迫害,這是中共江氏集團及幫凶犯下的滔天罪行,同時欺騙毒害廣大的人民。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所有對大法弟子行惡者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

(二)

我是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在1999年7月22日以後,我與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在經濟上和精神方面受到了迫害。情況如下:

在1999年7月22日以後,有一天安慶派出所的警察,到我家問我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然後,他們讓我舉報一個煉法輪功的就放我。我說:我不能幹那缺德事。他們就把我帶到派出所,逼我按手印,掛大牌子,要扣留我。然後我愛人來了,被警察逼迫,打了我兩個嘴巴子。

在2000年10月份,我進京講清大法真象,被警察非法截下火車,把我送到長勝派出所,第二天,警察逼迫我罵師父,我沒罵,就又把我送進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但是不法人員們超期關押了我三個月。在看守所吃的是窩頭,有時是生的,天天坐著不許動。我絕食抗議對我的迫害,他們用大粗管子對我灌食迫害。然後逼迫我愛人寫保證(不讓我修煉)才把我放了。看守所還索取200元伙食費。

在以後的日子裏,包片民警經常上我家騷擾,然後逼迫我搬家。我的親朋好友都說:信仰沒有罪,這些執法人員不讓人家裏安寧。有一天晚上警察上我家去非法抄家。還一次警察到我家問煉不煉了,還搜走了師父的像和一本日曆。

我之所以寫出我的經歷,是讓世人來分辨究竟是誰在破壞穩定,是誰在製造恐怖,也請這些踐踏法律的執法者自己看看自己到底做了些甚麼。自古善惡有報,在此勸告那些還在追隨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弟子的所有人,立即停止對大法,大法弟子的迫害,你們的行為是違法和犯罪的。為了你們的家人孩子,用自己的良心去衡量一下自己行為,不要再助紂為虐,希望您給自己未來做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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