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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當權者,不要做中共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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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15日】2005年5月9日上午十一點,印尼雅加達南區初級法庭再次對六名法輪功學員展開可笑的所謂審判。2005年5月6日,法輪功學員呼籲中共停止對中國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行為,他們站在雅加達中使館對街寬大人行道上,拉開兩條橫幅,進行約15分鐘的和平理性請願。活動期間現場情形祥和,沒有大聲喊話,沒有喊口號,沒有宣言。結束後並在學員各自步行離開現場約2、30米遠的情況下,一大群警察突然增加了人數,像被觸動一樣,分頭追趕,從後面襲擊強拉身穿黃T恤的學員上警車,頓時情形紛亂。

當時的情形使我們想起中國法輪功學員上天安門和平請願,遭公安粗暴抓捕一樣。六名學員被帶回警察局所謂「錄口供」,實質上扣留了一宿。印尼警察和法官在不知不覺中,都充當了中共黑手──中使館的幫兇,幹著助紂為虐的事。

執事的唯一法官聽了學員的辯證詞:人行道後邊的草地並不屬於市政府規定的「綠化地帶空地」範圍之內,和平請願活動在靜默中進行,手持橫幅人數不多,完全不妨礙行人走動,和平請願早已向警察局呈報。但是法官總是打斷學員的辯詞,予人印象是要儘量壓制真象。

最後法官照樣以1988年第11號地方條例「侵犯綠化地帶空地」定罪,6名學員其中三名被判刑2個月並緩刑6個月,餘下曾兩次被扣留的另三名再加15天。

按1998年第9條法律,保障每個國家公民有權利向社會大眾表達自己的意見。在這樣的前提下,法輪功學員拒受法庭的無理判決,要求無罪釋放,表示立即上訴。

中共面臨滅亡的下場,在垂死掙扎中強拉東南亞國家作為它的陪葬品。

我們呼籲印尼政府,不要為了眼前的利益把自己的命運和邪惡至極、已被宇宙眾神判死刑,即將被淘汰的中共拴在一起。醒來吧!印尼,不要做中共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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