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當地的邪惡之徒對大法學員實行了「地毯式」的瘋狂大搜捕。迫於無奈,我們夫婦只得帶著年幼的女兒離開剛剛搬進不久的新居,踏上了流離失所之路,其間經歷了許多魔難。
後來我們悟到流離失所這一形式的本身,就是舊勢力安排的邪惡迫害,我們應予以全盤否定。但是否回到原來的新居去住,經權衡再三,我們為了便於更好的做好三件事,決定到外面租房子住。過了一段時間,為了補貼家用,我們將自己那處新居租了出去。
可矛盾和麻煩也隨之接踵而至:每到收取房租時,租戶總要找出種種藉口一推再推,其實我們給出的租金價位已很合理,而租戶的家庭經濟條件也很寬裕,我們也曾向他們講過大法的真象。我們也痛下決心修去其間所反映出的個人修煉的不足,也曾發正念鏟除邪惡的干擾和迫害,但情況仍然沒有改善。無奈之餘,我們只好又重新選擇了一個比較善良而又好說話的租戶。可沒過多久,前述情況又在新租戶身上得以重演,真是弄得我們苦不堪言。在萬般無奈之時,我突然悟到了師尊《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中曾提到:「世上的人,有許多大公司的老闆,我告訴大家,他前世發了願要賺錢給大法用的。他們現在迷失了,他們不但沒給大法用,還用到邪惡那裏去了。」
我們夫婦二人通過深入的交流和向內找後悟到,我們的生命都是大法從新造就的,我們曾經和現在所擁有的一切也都是大法所賦予的,如果沒有師尊正法,我們的一切早已不復存在,所以我們的一切也都應該屬於大法。我們所經歷的種種魔難是因為我們出租房子的基點沒有擺正,當初僅僅是考慮為了自己的生活,而沒有想到救度眾生。
為了更好的發揮救度眾生的作用,我們夫婦二人決定將房子賣出去(在沒有影響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從做出決定那一天起直至房子的徹底出手,僅僅用了4天的時間。當時正值冬天,當地又禁止張貼廣告,我們的房子還沒有房照,而且還涉及到無法更名的問題……可這種種看似不利的因素在我們擺正了基點後,都沒能阻擋得住我們房子的順利出售,而且買主給出的價位也很合理,我們雙方對此都很滿意。
個人所悟,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後記:對於寫「正念正行徵文」,原本覺得自己沒有甚麼可寫的,也不會寫。可在看過一位同修的體會文章後,很受觸動。幾年來,我們一家人一直是借助於「明慧」──這個大法弟子共同的園地,分享著其他同修的正悟心得,並從中受益匪淺,可自己卻從未想到過如何去維護「明慧」、支持「明慧」,這也是一種「私」,只知從「明慧」中索取,卻不知去圓容「明慧」。在突破了「私」和「我」的束縛後,我也有了思路,終於寫下了這篇文章。其實,寫文章也是一個修煉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