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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玉溪市紅塔區惡警和法院陷害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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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29日】2005年4月11日下午3時,玉溪市紅塔區法院非法審理牛玉瓊、沈躍平、胡憲鼎、普智民。當天旁聽的不僅有大法弟子,還有很多得到消息急於想了解真象的世人。玉溪雖然也審理過幾起大法弟子的案子,但這一次不光是大法弟子,還有想了解真象的世人,人數都是最多的一次。在面對惡徒的威逼利誘,四位大法弟子臨危不懼,對公訴人出示的所謂的「證據」皆一一駁斥。逐句逐條的與公訴人和審判人員對質,並且根據《刑法》第300條中,向法庭提出質詢。而公訴人卻以1999年10月人大常委委託只有行政而沒有立法權的國務院機關民政部制訂的相關條例,來意圖混淆視聽。

當四位大法弟子試圖發言時,法庭審判長又一次粗暴打斷大法弟子的發言。立時旁聽席上議論的耳語聲此起彼伏。本來想當庭就想宣判的審判長,不得不宣布休庭,就這樣一場由玉溪市610、國安、公檢法司聯合導演的鬧劇草草的收場了。

在4月11日3時的那次玉溪公開審理四位大法弟子的事件中,大法弟子也披露了一些惡徒的惡行。在2004年12月28日哪天,國保的特務以懷疑藏有毒品為由,也不出示任何的證件,強行搜查。在車上搜到筆記本電腦一台和若干真象材料,和幾條被套。惡徒就以此編造謊言,說他們四人利用轎車和電腦準備搞插播,和利用布標搞條幅(其實胡憲鼎身為玉溪電力公司的司機,當天檢修完郊縣的電網後,因為時間較晚,單位領導就叫他把車先開回城裏去。在路經玉溪市體育館見到3位同修,因已有些時日沒有見面了,故將車停在體育館停車場,邀三位同修上車,坐這聊一聊,才沒有聊多久,就發生了這一幕)。

就在當天的晚上23點到凌晨4時,惡警就分別強行的抄了這4位大法弟子的家,在抄家的過程中,因冬天氣溫較低,牛玉瓊的家人,沒有及時開門給惡警,他們就強行踢門,闖入室內,把牛玉瓊的愛人、女兒、兒子打翻在地,對其家人拳打腳踢。但是到了後來這些惡警反倒誣陷說其家人,妨礙公務,暴力抗法,明明惡警打了人,到頭來反說牛的家人打了警察,其愛人到現在還有當時被打後的後遺症狀。

在抄胡憲鼎家的時候,連任何的搜查令都沒有,單位保衛部門的人就領著國保的惡警把他家就這樣抄了。就連他兒子多年淘汰的老電腦都不放過,統統搶走了。在法庭的陳述中,胡也明確表示,在車中的筆記本電腦、包括車子都是單位的,並不是個人的,應該儘快歸還給單位,並且自家的2台電腦是兒子的,要求法庭應該歸還,但法庭沒有任何表示。

在庭審中四位大法弟子也給在場的旁聽群眾,講述了在抓後的遭遇:他們被抓以後,四個人被綁在一起,惡警兩天三夜,輪番轟炸,不給睡覺,當時牛玉瓊突然來例假,跟旁邊的女警要點衛生紙,都遭到拒絕,惡警還以小偷伎倆盜走其鑰匙(為了能順利闖入其家中),事後還在其面前炫耀,表示他們的手段「高明」,並嘲諷牛的家裏連值錢的東西都沒有,還來練法輪功。在冬天最冷的那幾天,審訊他們的惡警在審訊完後,把窗子和大門打開,以圖用寒冷摧毀大法弟子的意志,還在審訊過程中對他們進行嚴刑逼供。

在整個定案的過程中,這些惡徒窮其想像,亂栽罪名,說有人在幕後指導他們,搞破壞活動,因他們4人都不會電腦,惡警又在2005年1月5日,綁架了在財政局工作會電腦的陳光華,以圖造成一個利用高科技手段破壞公共通信的小組織。後又沒有找到有力的證據,只好作罷。

到現在雲南玉溪紅塔區共有八名大法弟子被關押中,他們分別是:牛玉瓊、普智民、沈躍平、胡憲鼎、陳光華、飛學龍、李秀蘭、黃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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