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羅繼祥,男,38歲,原玉溪市紅塔區安保大隊長。
99年8月,羅帶人搜查法輪功學員申會仙、陳亞宏、鄧翠萍的家,掠走大法書和音象資料4箱。
2000年6月,羅宴請陳亞宏當特務,陳不願出賣同修和良知,被判勞教二年。
2000年10月,羅欺詐李玉萍,說他們知道她有經文,並且知道是何人給她,她如實招就回家,不說就坐大牢。李誤以為他們甚麼都知道了就說經文是申會仙給的,他們立即把申會仙抓了起來,並沒收了申的書和錄音機。李發現上當,後悔不已。
2000年10月,羅又帶人查抄李秀蘭、鄧翠萍、李玲珍的家、宿舍、辦公室,掠去書籍、資料和坐墊,把李和鄧關進看守所。
羅慣用的伎倆是欺詐。他審訊學員時,說別的學員甚麼都說了,已經回家了,就你不說傻極了,你就等著判刑吧。個別同修心性一動搖,聽信謊言,如實說了。回到家才發現別人沒說,還在坐牢,自己上當受騙了。
2、朱家榮,男,37歲,玉溪市紅塔區安保副隊長,參與了羅繼祥所幹的一切。
3、何小配,男,42歲,現玉溪市紅塔區安保大隊長,滿臉兇相,常常對著大法弟子張牙舞抓,他慣用伎倆威逼恐嚇。
2002年,他叫李玲珍的兒子長跪於地說出真象資料的來源,李不從,被判勞教三年。他猜測李的好友鄧翠萍可能知道內情,就用坐牢威副鄧,並說李甚麼都說了,送資料的人也抓住到了。鄧若知情不報,同樣坐牢,現在坦白了就可以無罪回家,鄧不聽他一派胡言,被非法拘禁了9個小時。
2003年,外地的大法弟子到玉溪發真象材料,他們立即把李秀蘭和鄧翠萍抓到公安局驗指紋,審訊副供,嚴重踐踏人權。荊雲飛身揣真象資料被抓,他聽信何之謊言,誤以為送資料之人是國安特務,出賣了同修代樂,發現上當後痛悔不已。
4、蘇開俊,男,34歲,紅塔區春和鎮中小校長。
自2000年蘇上台以來,下達了一個又一個迫害法輪功的文件,用扣獎金、扣工資,高職低聘、停課、解聘等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要大法弟子照抄他寫好的惡毒毀謗師父與大法的揭批材料、保證書,到師生大會上大聲宣讀,若有不從,發配到山區學校打雜。
5、鄭天琪,女,25歲,雲南省昆明市大板橋女子勞教所幹警,常用偽善的面孔誘惑學員。
李秀蘭進入勞教所,鄭就花言巧語哄騙李秀蘭出賣同修,並答應為李秀蘭保密。李秀蘭叫她保證同修不坐牢才說,她一口答應。李便把同修送資料一事如實敘說。鄭立即通知玉溪公安,李秀蘭的同修李玲珍立即被抄家坐牢。李秀蘭發現上當受騙,痛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