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蠻橫無理的把我帶到派出所。惡警不但非法審問我,還拳腳相加,對我進行打罵,不管邪惡用甚麼手段逼迫我,我只說一個字:煉!我想起師父的話:「巨難之中要堅定 精進之意不可轉」《洪 吟(二)﹒堅定》,不管甚麼時候我都跟著師父,堅修大法心不動。
那一天,惡警用電棍電我,結果他自己被麻了一下,電棍不出電了。
邪惡之徒看硬的不行,嚇不倒我,就來軟的。我不理他們那一套。大法弟子沒有怕心,正念正行,正念的威力也就越大。惡警沒有辦法就把我送到縣拘留所,和那些罪犯關在一起。
那是2004年8月3號,走進監室的門,他們問我:「犯了甚麼事?」我說:「甚麼事也沒有犯。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們師父叫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好人,我沒有錯!」惡警暗示一個罪犯打我。我默念師父的正法口訣:「法正乾坤 邪惡全滅 法正天地 現世現報。 」我告訴他:「你不能打我,因為我是大法弟子,你打我是有罪的!」大個罪犯說:「我就是打你!」不分青紅皂白惡狠狠的踢了我一腳,結果奇蹟出現了:當時他的腳就不能走路了,疼得他嗷嗷叫,痛得彎下了腰。
我上前攙扶著大個罪犯把他送出監室,他羞愧的低下了頭。(一直到我正念闖出,他都不能走路)監室裏的其他犯人都說:法輪功太神奇了!我趕快給他們洪法、講真象。看看眼前,在看守所,一點人身自由都沒有。我怎麼能做好三件事?不法之徒必須無條件的放我出去!於是,我就開始絕食。
一天、兩天、三天、到第四天惡警們害怕了,他們提審我,我就發正念,向他們洪法、講清真象。量血壓的醫生驚奇的發現我的血壓仍然正常。我心裏對師父說:我一定按照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正法時期的真修弟子。我絕食堅持了六天六夜。到第六天上午,公安局的主要負責人都來了。我向他們洪法,公安局的一位負責人說:煉功能強健身體,煉就煉吧。無奈。他們讓我的家人把我接回家了。
我闖出了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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