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就退黨、共青團、少先隊有關事宜與同修切磋》和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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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4日】讀明慧週刊163期《就退黨、共青團、少先隊有關事宜與同修切磋》一文,其中提到了專職做黨務工作的常人A,已經在網上發表了退黨聲明。同修顧慮的是:「如果A還要做這些黨務工作是否與發表聲明退黨有矛盾?是否退黨聲明就不算數了?在中國大陸當前形勢下,要是A從此不參與一切黨的活動就會受到迫害,而且A為了生存也做不到立即與共產黨的一切組織活動一刀兩斷。能否只要心裏與共產黨劃清界限,並發表了退黨聲明就可以了,而表面上走走形式,還可以違心的繼續參加共產黨的組織活動?神能否認可這樣做呢?」

至於常人發表退黨、退團、退隊,是一定要做的,這個已經沒有甚麼好說的了。但是要靠我們大法弟子去講清與引導。只有講清以後常人才能認識到共產邪靈的邪惡,那麼他才會發自內心的主動退出(發表聲明)。尤其是在當前形勢下作為一個常人能有如此的認識,是相當了不起的,神要的就是這閃光的一念。也就是說只要他能夠主動的退出黨、團、隊,他就已經對邪靈有了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那麼在以後的工作中他也就知道該怎麼去做了,也就是知道該怎麼去應付了。常人A是做黨員的組織發展工作的,他不已經在告訴別人不要入黨了嗎?這不就已經起到了一個很好的正面作用了嗎?如果他退黨以後不做這個工作了,那麼這個工作肯定又會有別人去做,如果這個人又是一個被共產邪靈迷惑比較深的人,他可能又會積極的去發展他所負責的黨組織,或散布邪靈惡黨的歪理邪說,這樣又會害了多少無辜的眾生?從這個角度來看他也就沒有必要與邪靈組織從表面形式上一刀兩斷了。而且從當前形式來看,作為一個做此工作的常人,在表面形式上與其一刀兩斷,的確還不太容易。當然,如果真的做到了一刀兩斷,也不是錯,也是很了不起的,也會對邪惡起到很大的震懾作用,並給邪靈以重創。

如果聲明是礙於大法弟子的情面所寫,寫完以後仍抱著原來的東西不放,繼續做著有利於邪惡的事情。比如上面提到的常人A,如果「聲明」是障於情面所作,過後工作還很賣力,並還在發展其黨組織,那麼這個「聲明」肯定是白做了。神決不是三歲小孩,任你隨便這樣欺騙的。話又說回來了,你欺騙的又是誰呢?

文中又提到:
「在中國大陸有一些身處黨政機關的大法弟子,特別是省直及省直以上黨政機關的大法弟子,他們要是發表了聲明退黨、共青團、少先隊等共產黨一切組織後,是否就不能再參加有關黨的一切組織活動了?」
「……而處級及處級以上位置上的大法弟子還必須寫出書面學習材料,否則不能過關」

作為大法弟子來講就更簡單了,也就是說在哪裏都是要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事情,都應該是大法弟子在證實法。而且要理智的智慧的去做。其實靜下心來用法衡量一下就知道該怎麼去做了。比如邪惡讓寫的書面材料,無非是如何為邪靈歌功頌德,或對它的「正面」認識。如果按照它的要求去寫的話,儘管心裏想著不是發自內心的,是在敷衍,可是這種行為導致的結果不就是對邪惡的加強嗎?這和違心的向邪惡寫「保證書」又有甚麼區別呢?就是作了「退黨聲明」又有甚麼用呢?不要用任何藉口來掩蓋放不下的執著與人心。其實如果能夠做到堂堂正正的話,邪惡的無禮糾纏又怎麼是大法弟子要過的關呢?無非是又多了幾次證實法、救度眾生的機會罷了。

思路清晰以後:大法弟子在哪裏都應該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事;對於常人,要儘量給其講清講透,使其退黨、退團、退隊是發自內心的,這樣他在哪裏都會起到應有的正的作用。

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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