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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惡人2002年在樺皮廠辦洗腦班的犯罪事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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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3日】2002年10月11日晚8時,當地的派出所、「610」、鄉黨委書記、副書記、副鄉長等人從我家中把我綁架到樺皮廠洗腦班。由於路上汽車總出故障,到洗腦班時已經過半夜1點多鐘。當時劫持我和另一同修的不法人員有二道鄉惡警李建平(指導員)、片警許振峰、副書記金國雄和一機關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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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腦班

我們倆被帶到值班室登記、非法搜身。第二天吃早飯的時候,看見有30多名大法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年紀在50歲往上的比較多。不法人員給大家發了一個紙單,要求每一個大法學員都背會;第三天早飯前強制所有大法弟子站對面向國旗宣誓。由於頭一天大家通過交流,認識到決不配合邪惡的任何命令、要求,大家一起發正念。2分鐘後市「610」一個頭說:吃飯吧,他們能站隊就算給咱們面子啦。從那天起,就不再宣誓了。

第四天,洗腦班找來一個甚麼教授給講課,胡說八道。大法弟子整體發正念。不一會,那個教授就語無倫次的亂說起來,不到30分鐘就匆忙收場。第五天,市委副書記左榮連做報告,不到10分鐘被大法弟子提出的問題給他弄得答非所問,草草收場。

從這次洗腦班看,中共吉林市委、市政府、「610」公安局、司法局一開始完全是以偽善的方式想要達到轉化、瓦解大法弟子的目地的。他們用非法的手段把大法弟子綁架到洗腦班。先使用軟招,在與大法弟子談話中暗露殺機、威脅、恐嚇及利誘。從生活上看,吃的是標準的幹部餐。每天中午都是4菜一湯,晚上2個炒菜。可是這個飯費是強迫大法弟子自己拿錢(每天40元),有單位的單位扣,沒單位的或農民就由當地派出所和鄉政府或街道到大法弟子家強制收繳。沒有錢拿糧、拿物資、拿房子做抵押,讓你們達到傾家蕩產。

洗腦班是由市「610」頭子陳福春親自抓,有5、6個市「610」的,還有市公安局「610」副主任孫奎義,還一個姓遲的是一個科長。由各分局派出所抽的人看管大法弟子,市歡喜嶺勞教所教育科長唐一民和姓吳、姓崔的做思想洗腦摸底。由各街道抽的機關幹部參與各種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二道鄉「610」頭麻春德就威脅當地的大法弟子:上邊有命令,法輪功學員不轉化就抓洗腦班去轉化。

這一次洗腦班的目地是洗腦轉化,不轉化的就送勞教;再一個就是弄大法弟子的錢,經濟上截斷。不法人員們把收上來的錢全都揮霍掉。因為大法弟子都拒絕交錢,不法人員強制各單位和街道、鄉鎮給交錢,弄得是各地叫苦不迭、怨聲四起。

有一個家住東局子的30多歲沒出嫁的姑娘,不是煉功人,也被抓來了。姑娘告訴他們不是煉功的。那些惡警、惡徒竟不知恥的讓她罵李老師和大法。姑娘告訴他們活了30多歲從來不會罵人。你們抓人已經是錯了,還叫人罵人太不道德了。我不會因為拿放我做為條件而去罵人;你們真是太卑鄙了。

我只在洗腦班5天,後來被非法關押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其原因是我問左榮連:這種強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洗腦班是違法行為,是侵犯人權,怎麼能說成是黨和政府及市領導人的關心和照顧呢?不法人員們聲稱我目無領導,以搜出資料為名加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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