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6日獄方通知家屬帶錢於12月8日去給做病檢,家屬通過法律諮詢,病檢費應由獄方承擔,但家屬為了想讓親人早點出來,不再被迫害,還是和朋友湊了四百元錢,於7日下午3點多,在警衛室門口把錢交給了接見室的一個叫閆敏的女警,當時身邊還有一男警(警號:2212352)和一女警,出於對他它們的信任也沒要收據。
一個月後,家屬再來接見時,才得知閆敏沒有把錢給孫長德存在帳上,使孫長德失去做病檢機會,家屬非常氣憤找到獄方及當事人,它們卻矢口否認,說沒拿家屬的錢;找到當時在場的警察,它們就互相庇護,不為其作證,家屬找到獄政科,獄政科也和它們一個鼻孔出氣,家屬只好投訴到紀檢,紀檢以證據不足無法查證為由拒絕受理,監獄還反說家屬誣告,並剝奪了家屬的會見權。
春節前,孫長德70多歲的老父親,不顧年老體衰,聽說兒子被迫害的情況,從幾百公里外的農村趕到吉林二監獄看望兒子,監獄以家屬誣告為由不讓見,老人最後只好含淚離去。直到目前為止,也無法知道孫長德的近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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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二監獄地址:吉林市軍民路100號 郵編:132012
總機電話:0432-4881551轉 獄政科 紀檢科
獄政科:潭富華 所長:李強
會見室主任:王燕凌 警號:2212092
九監區管教:張勇